公告公示

缙云县永超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缝纫机壳体技术改造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2019-01-02 16:07:55 zjqxhj 146

永超机械验收(1).pdf

2018年12月22日,缙云县永超机械有限公司根据《缙云县永超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缝纫机壳体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18087)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岩腰工业区12号。

建设规模:年产35万套缝纫机壳体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1397m2,企业在自有厂区内通过合理布局,通过购置电熔炉、压铸机、抛丸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35万套缝纫机壳体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该项目以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8-331122-35-03-032159-000)号文件备案,2018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永超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缝纫机壳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6月5日取得缙云县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2018-003)。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缙云县永超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缝纫机壳体技术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实际建设电熔化炉由环评中的4台调整为3台,压铸机由环评中4台调整为3台,无重大变动。

根据环办(2015)52号和环办环评(2018)6号文件的要求,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冷却水冷却后循环使用,无工艺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壶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熔化和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耐高温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尾气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脱模废气随压铸废气一起引至15m高1#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熔化炉、压铸机、抛丸机以及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生产车间均已做好隔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铝渣、收集的烟粉尘、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废原料桶。铝渣、收集的烟粉尘均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点,后外售综合利用;包装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废润滑油桶和脱模剂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各次监测结果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各次监测结果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熔化、浇注排气筒进出口烟粉尘各次浓度监测数据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炉窑二级标准,熔化浇注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高于41.17%。抛丸排气筒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及其批复中总量指标建议值,因此,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以内。

六、验收结论

缙云县永超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缝纫机壳体技术改造项目手续完备,基本落实了“三同时”的相关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达标,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91月2-2019年1月29

联系人及电话:钱伟明 13906881578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