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年产阀门8500吨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2-27 15:47:53 zjqxhj 1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1214日,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阀门8500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云和县环保局、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租赁缙云县远洋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路490号,厂区总用地面积3922.59m2,总建筑面积达2998.80m2,购置中频炉、混砂机、抛丸机等国产设备,建成年产阀门8500吨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年产阀门8500吨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3日取得了云和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2018]21号)。目前企业已建成投入试运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现实际生产能力为8500吨阀门。

(三)投资情况

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年产阀门85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年产阀门8500吨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造型及混砂用水、生活废水。

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造型及混砂用水自然挥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炉废气、浇注废气、射芯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砂处理、抛丸、落砂、打磨粉尘。

1)中频炉熔化烟尘:中频炉上方设置可移动半密闭的集气罩,收集烟尘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

2)射芯有机废气:在覆膜砂射芯机侧方、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射芯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2#)排放。

3)浇注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抛丸粉尘:抛丸机运行时为密闭状态,产生粉尘由风机引至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3#)排放。

5)落砂粉尘:设置集中落砂点,并在该区域设集气罩收集粉尘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4#)排放。

6)砂处理粉尘:旧砂再生系统运行时为密闭状态,收集粉尘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5#)排放。

7)铸件打磨粉尘:利用磨光机打磨铸件的残余毛刺,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形式排放

8焊接烟尘:焊接工序需使用无铅焊条作为焊剂,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形式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56)可知:

1、废水

项目总排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动植物油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中频炉熔炼排气筒1#出口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Ⅱ时段二级标准;覆膜砂射芯排气筒2#出口甲醛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抛丸粉尘排气筒3#出口、落砂粉尘排气筒4#出口、砂处理粉尘排气筒5#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厂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甲醛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云和县远东铸业有限公司年产阀门8500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刚勇 15869485145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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