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鸿帆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250吨磨削液、清洗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18-12-15 10:17:45 zjqxhj 269
鸿帆润滑油公示版.pdf

2018年12月1日,浙江鸿帆润滑油有限公司根据《浙江鸿帆润滑油有限公司年产250吨磨削液、清洗液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18078)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与会人员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鸿帆润滑油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镇大桥西路69号开展年产250吨磨削液、清洗液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0m2,通过购置反应釜、泵、落装机等生产设备,满负荷生产情况下形成年产250吨磨削液、清洗液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04年7月由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缙环评登记2004[32]号),由于早期环评登记表无验收要求,故验收工作延期至今。目前项目已投入试运行,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250吨磨削液、清洗液,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鸿帆润滑油有限公司250吨磨削液、清洗液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缙云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厂区内雨水均由明沟明渠进入雨水管网,后汇入好溪。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均为密封式机械生产,搅拌为密封操作,仅极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挥发。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泵、反应釜、落装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来往车辆。目前企业生产机械均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车间均已落实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主要有破损的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破损的废包装桶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主要有破损的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破损的废包装桶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浙江鸿帆润滑油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工作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钭惠洪 13362081676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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