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恒一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年产货车、自卸车、冷藏车车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2-03 16:48:24 zjqxhj 19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恒一车厢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组织召开“年产货车、自卸车、冷藏车车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恒一车厢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并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详见名单)。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恒富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于2018年11月1日名称变更为浙江恒一车厢制造有限公司。租用浙江万众阀门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碧湖镇新合街801号已建2#厂房中1270m2车间进行汽车车厢生产项目。企业主要采用剪板/切割、折弯、打孔、组装、焊接、打磨、喷漆的技术或工艺,购置剪板机、折弯机、电焊机、喷漆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货车、自卸车、冷藏车车厢5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7年6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恒富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年产货车、自卸车、冷藏车车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7年6月30日取得了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关于浙江恒富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年产货车、自卸车、冷藏车车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17) 17号)。

项目于2017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3月竣工,并进行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万元,占总投资的4.225%。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设备变化情况:交流电焊机增加5台、氧气-乙炔切割增加2台、手持角磨机增加4台、二氧化碳保护焊减少1台,产能相当。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浙江恒一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基本实现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和喷漆废气。生产过程中粉尘主要来源于切割(砂轮)、钻孔和打磨工序,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来自切割、焊接工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和车间换气净化措施。喷漆工序在一间封闭式喷漆房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过滤棉吸附+UV光解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焊料/焊渣、金属粉尘、废砂轮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有废油漆桶/稀释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其中废边角料、废焊料/焊渣、金属粉尘、废砂轮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漆桶/稀释剂桶油漆厂家回收利用;漆渣、废过滤棉暂时收集于危废贮存室,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可知:

1、废水

厂区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项目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验收期间,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空气中TSP、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3、噪声

企业厂西、北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浙江恒一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年产货车、自卸车、冷藏车车厢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123-1228

联系人及电话:陈宋官 13567788333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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