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遂昌利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 吨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2-03 16:23:16 zjqxhj 331
 

2018年11月21日,浙江遂昌利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 200 吨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年产 200 吨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丽水市环保局《关于浙江遂昌利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 吨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8】3号),组织召开了“年产 200 吨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遂昌县经济商务局、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润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遂昌利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遂昌云峰街道长濂村利民科技(原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分厂)原有厂区内,厂区面积17740m2。项目依托原有厂区生产车间和生产线,对原产能进行结构调整和技术改进,提升三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主要产品为100t/a阿洛西林酸和100t/a美洛西林酸。SP-80乳化剂产能从原有500t/a减至300t/a,1-氯甲酰基-2-咪唑烷酮产能从原有120t/a减至100t/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4月由遂昌县经济商务局以遂经技备案[2017]9号文件备案。2017年10月,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55号)受利民科技委托编制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2018年 1月3日,丽水市环保局以丽环建[2018]3号文给予项目环评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万元,占总投资的59.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浙江遂昌利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遂昌云峰街道长濂村利民科技(原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分厂)原有厂区内,年产200吨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因生产需要部分辅助生产设备有增减。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美洛西林酸和阿洛西林酸的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质检废水、纯水站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美洛西林酸和阿洛西林酸的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质检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反冲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后达到遂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遂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下水回用做循环冷却水;

该污水处理系统设有废水在线监控,其监测指标为 pH、氨氮、CODcr、水量。 厂区设有1个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有手动切换阀门,分别通向厂外水系和厂区事故应急池(400m3),事故状态及初期雨水可通过切换装置切换到事故应急池。

2、废气:西林酸成品制备车间新建一套吸附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装置;美洛西林酰氯车间新建一套活性炭吸附冷凝回收废气处理装置;干燥车间依托原有二级碱液吸收废气处理装置;另外各车间依托原有设置酸性废气预处理装置。

项目污水站废气收集后接入干燥车间二层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焚化炉废气通过原有的焚化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车间设有溶剂储槽(包括回收溶剂和新鲜溶剂),各有机溶剂储槽大小呼吸废气均接入各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压缩机、冷冻机等高噪声源以及进出车辆。项目各机械设备均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淘汰原高噪设备,厂区内禁止私家车辆运行,且厂区内多植被,噪声均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阿洛西林酸生产缩合过滤阶段中产生废渣,主要成分为有机杂质;美洛西林酸生产酰氯化过程中回收三氯甲烷阶段产生废渣,其主要成分为三氯甲烷、吡啶盐酸盐、有机杂质;脱色过滤阶段产生废渣,其主要成分为废活性炭、有机杂质和丙酮;回收丙酮阶段产生废渣,其主要成分为丙酮、三氯甲烷、吡啶盐酸盐、有机杂质。美洛西林酸合成过程过滤阶段产生废渣,其主要成分为有机杂质和副产物。

本项目公用工程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解析废溶剂和生活垃圾等。

厂区内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开堆放,一般固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原料包装焚烧处理或利用;各危险废物中含有卤素的固废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废活性炭委托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处理,其他不含卤素的危废企业自行焚烧,企业设置了独立的危废储存场所, 危废储存场所相关标识齐全,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并设有围堰和收集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77):

1、废水:项目纳管排放废水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遂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挥发酚、三氯甲烷、石油类、可吸附卤化物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其中该套污水处理设施对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悬浮物、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可吸附卤化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 50.81%、96.05%、93.84%、84.99%、93.61%、83.54%、96.56%、34.12%、 75.95%。

2、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和干燥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各监测因子的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排放限值要求。恶臭类污染物和臭气浓度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焚烧炉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各监测因子的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焚烧烟气《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相关排放限值。 项目厂区无组织工艺废气各监测因子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各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物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情况: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平衡方案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浙江遂昌利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123-1228

联系人及电话:张世全 13906886455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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