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浩兴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开发区文宝三路16号。公司投资100万元,租赁丽水市宏丽制笔厂600m2厂房,形成年产5万米导轨的建设规模。
企业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市浩兴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浩兴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米导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2月9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丽环建[2018] 21号)。本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2月正式竣工,2020年6月28日,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31100MA28JYP89L001X。后由于市场因素未正常生产。2023年至今,市场逐步回暖,企业设备重新进行调试并准备投产。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5万元,占总投资的5%。
(四)项目验收范围
为项目年产5万米导轨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其它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金加工粉尘、修理工具粉尘和防锈油废气。
金加工粉尘和修理工具粉尘均为金属粉尘较重,基本沉降在设备附近,呈无组织排放;防锈油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下料机、打孔机设备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70~85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厂区内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废主要为空油桶和边角料、生活垃圾。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机油可用于检修工具的润滑,不废弃。
空油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由供应商取回作为原始包装用途;边角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浩兴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米导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污水总排口中各指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四周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废主要为空油桶和边角料、生活垃圾。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机油可用于检修工具的润滑,不废弃。
空油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由供应商取回作为原始包装用途;边角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验收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市浩兴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米导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