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生产技改、喷水织造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1-27 16:57:17 zjqxhj 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1月22日,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生产技改、喷水织造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40101),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通过投资650万元,在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348号厂区原有生产情况基础上增加喷水织造生产线及其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形成年年产275万码(约为250万米/a)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的生产能力,污水处理达标后70%回用于生产,30%纳管排放,年排放废水约9000吨/年。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人,目前全厂职工204人,生产线年运行300天,采用三班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2月,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购得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348号地块产权,整体搬迁至该厂址内,厂房占地面积20003m2,总建筑面积14822.56m2,编制了《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增产120万套户外用品搬迁技改项目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0月20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丽环建开[2020]8号)2021年6月自主完成了“年产1000吨TPU薄膜及60万套TPU按摩椅气囊和年产120万套户外用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022年5月,为确保企业原材料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于2022年5月31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丽环建开[2022]24号);“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生产技改项目”处于生产调试阶段发现,喷水织造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会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研究决定实施喷水织造改造项目”,喷水织造全部使用自来水进行生产,喷水织造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2022年10月,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喷水织造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24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丽环建开[2022]46号文件)。项目于202310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已于2024年1月10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编号:91331100MA28JU7K1N001W,有效期截止到2029年1月9日。调试期间,企业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发现处理后的循环水能够满足基本生产需求,故实际运行中决定70%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30%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5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120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8.4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生产技改项目、喷水织造改造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由气浮过滤变更为“气浮+厌氧+好氧沉淀”,废水处理后70%回用,30%达标纳管排放。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水织造废水、蒸汽冷凝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喷水织造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气浮+厌氧+好氧沉淀,处理能力为150t/天)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蒸汽冷凝水均用于生产。

2、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水处理污泥、废线头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回收出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线头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其它

公司在污水站旁设置200m3应急池,设1个生产污水标排口(生活污水另行纳管),标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公司污水站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磷、总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处理效率分别为69.2%、82.5%、35.6%、52.0%、37.5%、56.3%和72.1%。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能达到《浙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限值要求;总氮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生产情况,公司氨氮排放总量为0.018吨/年,COD排放总量为0.367吨/年,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生产技改、喷水织造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康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气囊原材料生产技改、喷水织造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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