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只电器(开关、插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9-11 10:13:22 zjqxhj 7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98日,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只电器(开关、插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通知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投资了800万元,购得位于松阳县恒兆产业园7幢2号厂房,占地面积 1021.7m2,并购置注塑机、自动组装机、粉碎机、拌料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设年产 900 万只电器(开关、插座)项目,目前产能700万只。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厂区不设职工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3年5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900 万只电器(开关、插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3年5月19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出具的《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900 万只电器(开关、插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通知书》(丽环建松规备[2023]001号)。

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24MA2HKNPC5A001X》,有效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8年5月2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只电器(开关、插座)项目先行验收,验收产能为600万只电器(开关、插座)。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及现场调查,项目变动情况:除部分设备暂未上马外,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统一处理达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废气和破碎粉尘。

 (1)破碎粉尘

  项目破碎方式分两种,一种为项目注塑机自带粉碎机,加工过程中的边角料经机械钳投入一旁的粉碎机内进行粗破,基本无粉尘产生。另外一种为独立粉碎机同样进行粗破,使用频次较少基本无粉尘产生。

 (2)注塑废气

本项目在6台注塑机加热点设置了集气管,收集的废气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尾气于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际注塑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218-08)。因此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1)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废活性炭:主要来自废气处理设施耗材定期更换下来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的危险废物,代码900-039-49,现状暂未更换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废液压油:主要来自注塑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间内,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废水: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23)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飞迈电器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只电器(开关、插座)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1日-10月11日

联系人、电话:郑林利 18606658877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飞迈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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