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增产1100万只机油滤清器、10万只燃油滤清器、10万只空气滤清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告公示

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增产1100万只机油滤清器、10万只燃油滤清器、10万只空气滤清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6-30 15:13:00 zjqxhj 1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6月16日,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增产1100万只机油滤清器、10万只燃油滤清器、10万只空气滤清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增产1100万只机油滤清器、10万只燃油滤清器、10万只空气滤清器技改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沙路9号,项目新增购置压力机、送料机、液压机、注胶机、焊接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利用现有已建的1#、2#厂房中闲置的6000m2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厂区总用地面积为14996.47m2,总建筑面积16930.54m2,共建有3F厂房2幢,6F办公综合楼1幢,6F宿舍楼1幢以及1F值班室1幢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2年8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增产1100万只机油滤清器、10万只燃油滤清器、10万只空气滤清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0月9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增产1100万只机油滤清器、10万只燃油滤清器、10万只空气滤清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开[2022]40号)。企业已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331100792085603H001Z》。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3.61%。

(四)验收范围

为该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试漏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试漏废水通过污水架空管道收集至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清洗废水通过污水架空管道收集至原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防锈油废气、点焊烟尘、喷塑粉尘、塑粉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上胶烘干废气、印标有机废气、无纺布激光环切废气、激光打标废气、热板焊废气和食堂油烟。防锈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1);喷塑粉尘经“滤筒+脉冲布袋除尘器”分别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塑粉固化废气后由两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4、DA005);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滤芯上胶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7);热板焊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尾气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8);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9);点焊烟尘、印标有机废气、无纺布激光环切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机油、废液压油、空油桶、化学品空桶、表面处理污泥、防锈油油泥、废滤材、修边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塑粉、静电除油收集的废油、废活性炭、废劳保手套、试漏废水沉淀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滤纸(无纺布)修边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机油废液压油空油桶化学品空桶表面处理污泥防锈油油泥静电除油收集的废油废活性炭废劳保手套收集暂存危废间内,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中转;试漏废水沉淀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项目防锈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排放速率要求。项目1#、2#喷塑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1标准要求。项目1#、2#塑粉固化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1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其中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限值。项目清洗烘干线、上胶烘干线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其中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限值。项目热板焊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南侧符合4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浙江圣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增产1100万只机油滤清器、10万只燃油滤清器、10万只空气滤清器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6月30日-7月30日

联系人、电话:叶总 13305788006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圣峰汽车部件验收检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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