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6月16日,丽水正工阀门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正工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阀门项目(喷漆工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正工阀门科技有限公司购得原属于丽水一泰阀门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253号的厂区,厂区占地面积25882.84m2,现有建筑面积15901.74m2。厂区内新建生产车间,并购置车床、钻床、镗床、喷漆线等相关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000吨阀门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11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丽水正工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丽水正工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19]109号)文件。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0MA2E192M6M001Z》。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四)验收范围
为该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机+水喷淋塔+uv光催化”设备处理达标排放,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通过管道进入一套“絮凝沉淀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本次验收新增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水帘喷淋废水、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水帘喷淋废水经新建的“絮凝沉淀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去除了大部分漆雾后,进入一套“水喷淋塔+uv光催化设施”处理后,尾气于1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水性漆桶、漆渣、污泥、生活垃圾。漆渣现状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污泥现状暂未产生,后续产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空包装桶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间内,由厂家回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标准要求。项目喷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沙溪亭公寓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项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东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丽水正工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阀门项目(喷漆工艺)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4日-7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总 13305786661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