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刹车片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0-30 15:01:14 zjqxhj 178

 2018年9月16日,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共计9人,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编制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环境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衢州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刹车片部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厂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园南园五路5号,本项目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6560m2

本项目现有员工30人,实行一班制(白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食堂和宿舍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7年8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刹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8月17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环保局莲都区分局《关于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刹车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17]30号)。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20万元,占总投资的1%。

(四)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刹车片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及审批意见为主要依据,验收范围为年产200万副刹车片部件项目,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根据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相比较,公司目前产能、工艺、设备等基本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产生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磨面粉尘,压制、烘烤废气和液化气废气。

1、涂胶、压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2、烘烤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混料、抛丸、磨面、刷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布袋除尘处理后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喷塑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回收后尾气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5、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企业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噪声。

(四)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边角料、废钢丸、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其中边角料、废钢丸、出售至废品回收单位,回收的粉尘由企业回收再利用;废包装物、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刹车片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氨氮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喷塑工序、抛丸工序、磨面工序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项目压制涂胶工序、烘烤工序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液化气燃烧废气中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即氮氧化物≤0.12mg/m³、二氧化硫≤0.4mg/m³、总悬浮颗粒物≤1.0mg/m³。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边角料、废钢丸、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其中边角料、废钢丸分类回收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回收的粉尘由企业回收再利用。废包装物、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刹车片部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1030-1126

联系人及电话:吴茂静 18989780255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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