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4月21日,浙江嘉宏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50万m2新型集成护墙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备案通知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嘉宏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租用丽水睿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202号5#车间2-3F作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购置涂胶机、压机等国产生产设备。项目目前已形成年产25万m2新型集成护墙板的生产能力。
项目东侧为江南路,隔路为浙江荣嘉视实业有限公司;南侧为丽水名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丽水义豪幕墙有限公司;北侧为惠民街,隔路为顺生·彩虹城。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白班制,每天工作8h,夜间不生产,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员工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本项目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进行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10-331151-07-02-371830。2022年11月,浙江嘉宏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嘉宏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m2新型集成护墙板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2年11月22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备案通知书(丽环建备-开[2022]93号)。本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2月竣工,并进入调试期。企业已于2023年4月11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0MABX28E920001Y),有效期至2028年4月10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50万m2新型集成护墙板项目的先行环保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25万m2新型集成护墙板及其配套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地点、性质符合环评及备案书要求。
设备变动、原辅料、产能变动情况:目前项目所上设备和原辅料使用量对应产能仅为设计的50%。
工艺、环保设施变动情况:分切工艺进行委外,故无分切烟尘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判断,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工业区污水管网,年产生量为240t/a,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项目分切工序进行委外,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覆膜时产生的胶水废气。
本项目板材上胶压板及板材覆膜过程需使用热熔胶,热熔胶为无溶剂胶水,挥发成分主要为极少部分的游离单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冷压胶、热熔胶检测报告可知,苯系物、游离甲醛等指标均未检出,热熔胶VOCs质量占比约为0.17%。故涂胶、覆膜时少量胶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涂胶机、覆膜机等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80~105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厂房建设选用隔声材料,厂区内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四)固废
本项目压机液压油仅做添加,不进行更换。根据项目实际工艺,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空包装桶、包装废物。
1)空包装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900-041-49,年产生量为1t/a,目前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不废弃,若日后产生废桶,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2)包装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塑料、纸屑,产生量约为1t/a,包装废物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8t/a,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外排的生活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厂区营运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区南侧、西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侧、北侧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液)体废物监测结论
本项目压机液压油仅做添加,不进行更换。根据项目实际工艺,空包装桶目前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不废弃,若日后产生废桶,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包装废物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储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各类污染物总量能符合环评建议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要求以内。
六、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年产50万m2新型集成护墙板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通知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检查工作组建议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