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底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底洋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0-30 14:57:14 zjqxhj 207

2018929日,景宁畲族自治县底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底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底洋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景宁畲族自治县底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底洋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景宁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景环 [2002]79号),组织召开了底洋水电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景宁县发改局、国土局、水利局、英川镇政府、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底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调查单位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景宁县底洋水电站位于英川镇黄洋口村上游的英川港流域,属瓯江水系小溪支流的上游区。底洋电站堰坝位于新堂洋村和梅库村之间的河道上,厂址位于英川电站厂房上游400m处,底洋电站引用英川电站坝址下游34km2集雨面积的径流进行发电。底洋水电站装机2×400kW,年平均发电量230.8kWh,装机利用小时数为2885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2615日,项目取得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计划局项目受理通知书[2002]28号)200210月,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景宁县底洋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021030日景宁县环境保护局以景环[2002]79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021127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计划局对底洋水电站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景计投基[2002]62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9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6%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原环评建设内容相比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电站管理房的化粪池位于宿舍楼地下, 职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农业灌溉不外排。加强库区水源保护工作,控制库区上游水体污染源,定期对库区漂浮物进行清理,以便水库水质得到较好的保护

    (二)噪声

    电站厂房周边400米范围无居民居住,发电厂房与生活办公区分区布置,设备水轮机、发电机等布置在厂房西端,并有中控室、升压站、开关室及仓库等设施分隔,对生活办公区及周围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含:生活垃圾、机修废油。生活垃圾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油产生量不大,企业目前暂存于危废储存间; 

    (四)生态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施工已结束数年,据调查施工期间造成的植被破坏大部分复植恢复,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区域未发现珍稀动植物大坝处设有放水口,并连续放水,确保大坝下泄的流量,能保证脱水段内的生态、景观用水和生活用水。

    四、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一) 生态环境:根据调查,建设单位加强了库区及发电厂房等施工区域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在施工区域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开挖裸露面、弃渣堆压裸露面以及工程临时占地等,均得到了生态恢复,目前植被茂密。

    项目水库大坝设一排砂放水孔。能够确保坝下区间生态、景观及村民生产、生活用水。

    (二) 社会环境:水电站建设无移民安置、淹没损失较小,淹没区耕地面积数量很少,由淹没引起的社会问题小。

    至今在电站区域内尚未发现珍稀动植物,无重大疫情和传染病发生,未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古迹。

    (三)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油产生量不大,企业目前暂存于危废储存间。

    (四) 水环境: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底洋电站库区、坝下脱水段及发电之后尾水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发电站生产未对水质造成影响。

    (五)声环境:根据检测结果,监测点噪声监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限值要求,周围无居民居住,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针对生态、废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的减缓和修复措施,经监测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底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照验收组意见要求完成整改,现同意通过景宁县底洋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期:20181030-1126

联系人及电话:柳碧珍  13884332009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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