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4-17 9:29:25 zjqxhj 17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4月14日,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原名为杭州兴峰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石材加工园内,本项目为临时加工定期项目,主要利用石材园区矿区内表层剥离砂进行砂石加工,不涉及开采。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834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购置滚动筛、锤制制砂机等生产设施,建成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员工15人,实行二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委托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杭州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4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出具的《关于杭州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文件》(丽环建遂[2021]1号)。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投入试生产,目前形成年产10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申领了排污许可登记,证书编号91330109MA2HYGRG8R001Y。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70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4.6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厂区内不设生活办公场所,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含洗砂、喷淋、洗车)、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砂废水收集后经“絮凝沉淀罐+二级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泵回洗砂池回用(处理规模为60t/h);喷淋、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工粉尘、车辆装卸运输粉尘、堆场扬尘。 企业设置了封闭的制砂车间,作业过程采用湿法加工,且车间出入口设置了喷淋设施抑尘;厂区配备洒水车定时喷淋作业增加路面湿度,车辆厂区进出入口设置过水池和洗车平台进行抑尘;长时间堆放后的机制砂采取喷淋增湿抑尘措施。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和润滑油空桶。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遂昌晓余墙材有限公司处置。润滑油空桶则由厂家回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雨水收集池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2、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4月17日-5月17日

   联系人、电话:王金军 13336100002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兴峰石业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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