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2-27 10:32:32 zjqxhj 1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218日,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文件和备案通知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沅街102号,租用丽水诚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房内厂区作为项目生产车间,租用厂房建筑面积为5500m2。购置数控车床、钻床、铣床、静电喷粉室等先进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形成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的生产能力。项目东侧为浙江红火电器有限公司;南侧为浙江禧力琦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浙江大路有限公司;北侧为大沅街,隔路为浙江百事宝电器有限公司本项目实际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厂区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331102-34-03-138269),2020年6月,企业编制了《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7月28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丽环建备-开[2020]47号。企业已于2020年7月1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0MA28JMBG22001Y,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5.8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及其配套的生产、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工艺、原辅材料,基本按照环评审批内容建设。生产设备变动情况:静电喷塑室增加1个,按色喷塑,塑粉使用量不变。环保设施变动情况:原设计打磨粉尘少量无组织排放,实际新增打磨除尘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判断,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厂区雨水经雨水沟进入雨水管网管,试压废水打捞浮油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30人,生活污水约产生28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污水总排口(DW001)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纳管,后进入由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厂区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工粉尘、抛丸粉尘和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和固化废气。

1)机加工粉尘

项目车工过程会产生少量金属颗粒物,车加工为湿法作业,产生的颗粒物基本进入冷却液中,少量无组织排放。

2)抛丸粉尘和打磨粉尘

项目抛丸机密闭工作,尾气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打磨位于水帘柜前,水帘柜采用上吸气,收集的粉尘喷淋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焊接烟尘

项目部分组件需要焊接,由于焊接量较少,少量烟尘无组织排放。

4)喷塑粉尘

项目喷塑粉尘主要来自喷枪工作过程中未被工件吸附的塑粉,经喷台内壁设置的抽风系统(风量约10000m3/h)收集后,通过一次滤芯+二次脉冲反吹滤芯除尘进行回收后尾气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5)固化废气

项目工件喷塑后需要进行烘烤固化,企业采用电烘箱进行烘烤,烘烤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企业在烘箱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喷塑机、焊接机、等的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60~80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对设备定期维护。

(四)固废

项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喷塑环节,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废砂轮、废焊渣、收集的粉尘、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桶。

1)金属边角料:主要为金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本项目约产生金属边角料40.5t/a,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2)废砂轮:项目砂轮使用一定时间后因破碎需定期更换,产生废砂轮2.2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3)废焊渣:项目废焊渣产生量为0.2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4)收集的粉尘:包含地面清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计算,产生量约为0.8t/a,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5)废乳化液:项目乳化液正常工况下保持循环使用,但考虑设备检修等情况会产生少量废乳化液,产生量约为0.05t/a,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废机油:主要试压废水打捞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2t/a,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废活性炭:项目利用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饱和和需更换,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36t/a,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8)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9)废包装桶:包含废油桶、废乳化液桶。废包装桶产生总量为0.15t/a,暂存至危废车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喷塑废气中的颗粒物、固化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抛丸、打磨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相应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东、南、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北侧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液)体废物监测结论

项目金属边角料、废焊渣、收集的粉尘、废砂轮收集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空桶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其他危险废物暂无产生,产生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储存、处置。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各类污染物总量能符合环评建议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要求以内。

六、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浙江上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精加工阀门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通知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检查工作组建议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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