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1月7日,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21206),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看好竹木精深加工竹木制品产业,投资9500万元,购得位于龙泉市芳野区块龙窑路92号原属于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厂区占地面积19287.18m2,建筑面积12203.64m2,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目前形成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员工5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1月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编号:龙环备201901002)。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建成投入试生产,2020年公司完成了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婴儿床15万张、哺乳椅15万套,暂缓实施静电喷漆线1条及部分配套设施。随着市场发展及供货需求,企业于2021年后陆续购置剩余的1条喷漆线及部分生产设施,新增1套漆后打磨除尘柜、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环保设施,并对原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优化,目前形成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的生产能力。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编号(HB331100500000309S001Y),有效期为2020年2020年6月29日-2025年6月28日。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5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105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目前产能为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喷漆废气治理工艺由“漆雾捕集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改为“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过滤+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漆雾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漆雾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喷漆废气。 项目木工粉尘经中央集尘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2条静电喷漆线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条喷漆线各配置1个漆前吹尘台,先行验收漆前吹尘台粉尘收集进入“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新增的漆前吹尘台单独收集经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边角料、木工收集粉尘、漆渣(含絮凝沉渣)、废包装桶、废砂皮纸、打磨集尘灰、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工收集粉尘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含絮凝沉渣)、打磨集尘灰、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后续委托浙江进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置;部分包装桶由江苏华信漆业有限公司回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废砂皮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项目三套木工粉尘治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排放速率要求。漆后打磨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漆前吹尘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94.79%,苯系物处理效率为96.45%,乙酸酯类处理效率为96.92%,符合环评提出废气处理效率达90%以上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喷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符合环评建议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VOCs排放总量为0.582t/a、烟(粉)尘为0.525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郑先鹏
电话:13857386098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