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11-18 14:22:00 zjqxhj 3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11月12日,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明路886号(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2017年企业通过市场调研,以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公司为主体,整合丽水谦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建项目,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年产30万m3商品混凝土、4.5万m3混凝土PC构件、4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50万m3再生机制砂制品(90万吨)。该项目于2017年7于2017年10月27日通过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丽环建[2017]92号)。2019年9月项目建成调试,于2020年5月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该次验收内容为: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40万吨沥青混凝土、25立方米再生机制砂制品,取消了PC构件和另外25万立方米再生机制砂制品的生产,计划日后重启则重新审批。

2018年以来,企业进行了更近一步的市场调查,认为原有项目在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上还存在不足。经过大量考察后,企业提出建筑废弃物循环处理“1+6”模式概念,建设“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通过建筑废弃物处理项目将建筑废弃物处理成为高级、中级、次级三个等级骨料,其中高级骨料用于30万m3商品混凝土、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中级骨料用于40万吨沥青混凝土、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低级骨料用于60万吨再生水稳混合料、8000万块再生砖项目。通过“1+6”模式形成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闭环。因此,企业决定在原有已建厂房内进行零土地技改,购置干混砂浆生产线、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和水稳混合料生产线,形成新增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60万吨再生水稳混合料的生产能力。同时,原有的机制砂生产线实际验收产能仅为年产25万立方,企业设计新增1条30万吨机制砂干法生产线,1条30万吨机制砂湿法生产线,并进行产能调整,即最终每条生产线年生产30万吨机制砂(全厂机制砂年产90t/a)。

2021年3月,企业建设完成干混砂浆生产线、再生砖生产线、水稳生产线和1条30万吨机制砂干法生产线,故对项目进行先行验收,委托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先行验收监测表(QX(竣)20210504)。于2021年6月通过“环保三同时”先行自主验收(浙天环发[2021]01号)。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2020年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331127-30-03-119213)。2020年9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11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开[2020]10号文件

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275793015307001Q》,有效期为2021年7月15日-2026年7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4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明路886号——景宁民族工业园)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年增产60万吨机制砂(新增1条干法生产线、1条湿法生产线)、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地点、工艺、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环保设备变动情况:实际砂浆车间设有2根排气筒,1根未筛分干燥排气筒,1根为提升、搅拌、打包废气排气筒(经3个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排放)。

固体废物变动情况:项目部分生产设备需要进行润滑、维护,故新增空油桶(HW08/900-249-08)和废机油(HW08/900-214-08),项目新建1个危废仓库。同时随着丽水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完工,建筑垃圾处置量减少,废铁,废塑料木屑产生量逐步减少。

目前所上设备能满足整体验收条件,故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判断,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雨污分流,厂区内初期雨水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清净雨水均进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先行验收废水主要地面、车身清洗水、罐车清洗水、搅拌区清洗水和生活污水,本次验收新增洗沙废水。

1.2.1机制砂生产线废水

1)喷淋水

项目设1条机制砂干法生产线,1条机制砂湿法生产线,并对室内堆场、生产线进行雾状喷淋降尘,喷淋水均进入原料和产品,年损耗2000t/a。

(2)洗砂废水

本次验收新增1条机制砂湿法线,洗砂用水全年合计15000t/a,洗砂废水产生量为12000t/a。项目洗砂用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循环用于洗砂,不外排。本次扩建完成后,原项目机制砂湿法线污水处理设施废除,均采用新增湿法线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污水池305m3

1.2.2再生砖生产工段废水

1)养护池水

再生砖设1个养护水池,池内废水不外排,仅添加新鲜水,年添加水量为1000t/a,消耗的水均进入产品。

1.2.3水稳生产工段废水

1)搅拌机清洗水

搅拌机为水稳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生产设备,其在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冲洗干净,以防止机内混凝土结块。本项目设搅拌机冲洗用水量为2400t/a,废水产生量为约为2160t/a。该路废水进入车间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合生产。

2)运输车罐体清洗废水

本项目只有水稳混合料需要用到混泥土车来运输,罐车需要进行清洗吗,年清洗用水量16200t/a,废水产生量为14580t/a。该股废水进入车间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合生产。

1.2.4干混砂浆生产工段废水

(1)车间地面冲洗水

本项目砂浆生产过程不使用水,仅定时对车间地面进行冲洗,年用水量为2400t/a。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年约2000t/a。随车间水沟进入车间外的收集池(12m3),后进入通济街出入口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1.2.5公用工程废水

1)运输车车轮及车身冲洗水

企业在堆场出入口处设一水槽,汽车出厂时车轮滚过,轮上的泥沙进水槽内。同时车身两侧喷淋水冲洗车身去除灰土,项目运输车辆冲洗水约消耗1500t/a年产生废水1200t/a,该路废水进入附近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本次验收新增1个30m3洗车水沉淀池。

2)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水

为控制厂区扬尘,企业对作业区及道路进行冲洗,由于项目属于零土地技改不另外增加冲洗面积,但本次扩建新增1辆8m3洒水车,年增加用水2400t/a,产生废水2160t/a,该股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职工生活废水

本项目新增定员12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项目新增生活用水量约1800t/a,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440t/a,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再经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4)初期雨水

本项目根据扩建后的生产情况,对厂区内雨污管网进行优化,目前室外收集池共计775.4m3,其中通济街出入口设11m3雨水收集沉淀池,前设砂浆车间12m3收集池,南明路出入口设50m3雨水收集沉淀池。混凝土车间外设600m3雨水收集池。厂区内雨水管道设15个1m3收集池、1个3.5m31个6m31个19m31个30.4m31个14.5m31个3m31个5m31个6m3的收集池。初期雨水均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综上,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均回用于生产,外排废水仅为生活废水。

(二)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制砂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粉尘、砂浆筛分、烘干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砂浆提升搅拌打包废气、各筒库顶部呼吸孔废气、水泥粉煤放空口废气、车辆扬尘、堆场及装卸扬尘以及汽车尾气。

2.2处理设施和排放

2.2.1机制砂生产工序废气

1)干法线上料、破碎、筛分粉尘

机制砂干法线生产过程中粉尘主要产生于上料、破碎和筛分工序。企业在上料、破碎、筛分点设置集气设施,收集粉尘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机制砂干法线排气筒),排气筒排风量为35000m3/h

2)湿法线上料、破碎粉尘

机制砂湿法线粉尘主要产生于上料头破,企业在上料口设置雾状喷头,经喷淋后物料湿润,不易产尘,后段筛分进行洗砂,均为湿法作业,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3)生产线及堆场粉尘

项目干法、湿法生产线位于室内,企业通过对车间内顶部多处安装雾状喷淋系统来抑制室内扬尘。

2.2.2再生砖生产工序废气

1)水泥筒库顶部呼吸孔废气

企业在再生砖车间水泥筒库顶呼吸孔处安装一台VAM振动式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接至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砖车间排气筒)。风量1500m3/h

2.2.3水稳生产工序废气

1)水泥筒库顶部呼吸孔废气

企业在水稳车间水泥筒库2个)顶呼吸孔处各安装一台VAM振动式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接至楼顶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稳车间1#、2#排气筒)。风量1500m3/h·台

2)散装水泥车放空口产生粉尘

散装水泥车放空口在抽料时有粉尘产生企业在罐车放空口套布袋,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2.2.4砂浆生产工序废气

1)筛分、烘干粉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搅拌站所用的砂石料均需要粒度控制,因此原料砂石料必须先经筛分后使用本项目搅拌站设备均为成套设备,筛分系统为整个系统的一部分,筛分及输送系统封闭运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引入和生产线配套的二级除尘装置(旋风+布袋)进行除尘后20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干混砂浆原料砂需要在烘干机内加热烘干,烘干机粉尘主要由烘干筒体转动物料产生。烘干筒一端鼓风,另一端用引风机将粉尘引入生产线配套的二级除尘装置(旋风+布袋)进行除尘后2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烘干机采用天然气作为加热燃料,燃烧废气一共进入烘干机内,和烘干粉尘一同排放。

项目拌合楼生产线(包括筛分、输送、烘干机等)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采用二级除尘装置(旋风+布袋)进行除尘,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砂浆车间1#排气筒)。除尘装置排气口设计有效风量为60000m3/h,生产线工作时间为3600h/a。

(2)提升、搅拌、打包废气

项目砂浆生产线提升、搅拌、打包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企业在拌合楼提升、搅拌以及打包工序各设1台布袋除尘器(共3台),处理后的尾气接至同一根排气筒20m高空排放(砂浆车间2#排气筒)。2.2.5公用工程废气

1)运输动力扬尘

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会产生扬尘,企业在厂区道路经常洒水,并每天清扫2次,少量扬尘无组织扩散

2)卸料、堆场扬尘

本项目成品堆场和辅料堆场均位于室内,室内空气流动一般不大,企业卸料时进行雾状喷淋,堆场进行定期洒水,室内堆场扬尘产生量很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原料(建筑废料)堆场位于厂区南侧,堆场四周设挡墙,地面进行硬化,由于原料较湿润,且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4)汽车尾气

项目运输车辆、铲车等机械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尾气,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同时企业通过厂区内限行、加强绿化等手段,少量尾气无组织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破碎、筛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70~90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建设时尽量选用隔声材料,同时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厂区内噪声随距离衰减。

(四)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机制砂干法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产生的废铁,风选过程产生的废塑料、木屑;水稳生产线、机制砂湿法线生产过程中和各收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共用工程中产生的废零部件和生活垃圾。企业为满足生产需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检修,故本次验收新增空油桶(HW08/900-249-08)和废机油(HW08/900-214-08)。

1)废铁

机制砂干法线磁选过程废铁产生量约为350t/a,为可再次利用的资源,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2)废塑料、木屑

机制砂干法线风选过程产生的废塑料、木屑约为605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进行焚烧

3)污泥

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泥约为30562t/a,收集后外售给砖厂制砖。

4)废零部件

搅拌主机及其他生产设备需要定期对搅拌叶片等易损件进行更换,年产生废品约10t/a,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5)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130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2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空油桶

项目运营过程中需使用润滑油、机油,产生空油桶(HW08/900-249-08),年产生量为1t/a,空桶均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不进行废弃。

7)废机油

项目运营过程中设备检修产废机油(HW08/900-214-08),年产生量为0.6t/a,委托丽水市永兴物资回收公司处置。

本次验收新建1个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各类标志标识齐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本项目雨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类标准要求,悬浮物浓度较低。

2、废气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和参照点浓度差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企业厂界东侧、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噪声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次验收新建机制砂湿法线原料采用工程弃土和非金属尾矿,不产生废铁、废塑料和木屑。本次验收增加污泥年产生量30500t/a,增加废零部件年产生量1吨,增加生活垃圾年产生量1吨,新增空油桶(HW08/900-249-08)和废机油(HW08/900-214-08)。

本项目污泥外售制砖;废铁、废零部件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塑料、木屑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进行焚烧或填埋;一般固废的储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空油桶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废机油委托丽水市永兴物资回收公司处置,项目验收期间,危废间正常上锁,各标识齐全。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

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先行验收部分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00万块再生砖及60万吨水稳混合料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检查工作组建议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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