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丽水厦河湖区块2#地块二期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公示

2018-10-18 9:50:51 zjqxhj 16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10月14日,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丽水厦河湖区块2地块二期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委托浙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新湖国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5月取得了丽水市环境环保局《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新湖国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1]号)。项目一期已建成并交付,厦河湖区块2地块二期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为153825.15 m27幢31F住宅楼、2幢2F纯商业楼及物业管理用房,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全部结顶。

)投资情况

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厦河湖区块2地块二期项目总投资2096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72万元。

)验收范围

项目尚未交付入住,本次验收为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厦河湖区块2地块二期阶段性验收,只对项目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QX(竣)2018052)及现场检查: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部分经济技术指标、功能布局及设备发生了一定的调整,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小区实行雨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一起接入市政管网后纳入丽水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住宅油烟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住宅楼顶集中排放;地下车库设置了45套机械排烟送风风机,汽车尾气经10个排风竖井引至各楼顶排放,高度98米。

3、噪声  配套水泵房、变配电房和风机房位于地下室;汽车尾气排烟风机机房设置在楼顶并采用隔声装修,引风机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分别位于4#商业楼侧,4#住宅楼东南侧,设置了禁鸣和限速标志,坡道路面采用防噪改性沥青地面,上下坡道上部及侧面加盖联体隔声顶棚。

4、固废  小区设置了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统一由物业定期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日清日运。

5、生态  项目绿化面积20712.5m2,绿化率35%。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由于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尚未交付使用,无居民入住,故无法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监测。

五、验收结论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及现场检查,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丽水厦河湖区块2#地块二期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要求,可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1018-1115

联系人及电话:吴剑 17757828518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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