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过滤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2-09-20 9:09:59 zjqxhj 1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9月2日,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过滤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丽水莲都区万洋低碳智造小镇10A地块15#车间,占地面积约为1666.7m2,总建筑面积为5962m2。企业购置逆变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喷漆房等设备,建成年产300套过滤器项目。

项目车间所在东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浙江敏邦工具有限公司,北侧为浙江亿晟科技有限公司;西侧隔园区道路为浙江亮鸣箱包有限公司。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过滤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出具的《关于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过滤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莲[2021]38号)。

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2MA2E296A9Y001X》,有效期为2022年8月9日-2027年8月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3.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为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过滤器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及现场调查,项目实际投产内容与环评时期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水帘喷淋废水、试压废水。园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长时间使用后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试压废水经地埋式沉淀罐处理后回用生产。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气割废气、喷漆废气。企业设置了封闭的打磨场所,房内设设置打磨集尘总管,粉尘经风机引至楼顶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喷漆采用水性漆,喷漆为一底两面,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隔间内进行,房间除进出门及必要工作需求开口之外无其他开口,喷漆时门处于关闭状态,通过送风机和抽风机进行换气,保持微负压状态,油漆废气先经水帘机去除漆雾,再引至楼顶的“水喷淋塔”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焊烟净化器净化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少量气割烟气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或消声器且厂区内部合理布局,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来减少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焊渣、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漆渣、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

1)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和金属粉尘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2)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桶、废机油现状暂未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资质。废油漆桶、漆渣、污泥现状产生量较少,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内,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项目打磨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排放速率要求;喷漆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厂界标准要求。项目喷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企业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本项目VOCs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菲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过滤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2年9月20日-10月20日

   联系人:孙欣国

   联系电话:13858805007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菲德石化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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