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8-24 11:17:36 zjqxhj 2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819日,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20801),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位于青田县油竹街道彭括村下尾558号,新建2幢厂房、1幢研发中心(即办公楼,不进行研发)1幢宿舍楼,置了车床、焊接机、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8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的生产能力(喷漆生产线、锻造生产线暂未实施)。目前总占地面积27483m2,总建筑面积12408m2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员工120人,生产班制为单班制,每班12h,年工作日300天,厂区设食堂、宿舍。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2019年4月,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0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5月13日取得了青田县环境保护局(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丽环建青[2021]29号)。

本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3月先行部分竣工(喷漆生产线、锻造生产线暂未实施)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0年5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00769625472G001W。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98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0.82%

4、验收范围

项目喷漆生产线、锻造生产线暂未实施,本次验收为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建设项目先行验收年产8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喷漆生产线、锻造生产线暂未实施,部分设备未配齐,产能为年产8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终检区油雾增设喷淋设施和排气筒,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试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试压水定期打捞浮油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终检油雾、抛丸粉尘和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终检油雾油雾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三台抛丸机抛丸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接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台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空桶废焊渣、废砂轮、废包装材料及职工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废焊渣、废砂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空包装桶暂存于危废仓库,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总氮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终检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抛丸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南、东、北三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昼间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核算VOCs排放总量0.022/年、烟粉尘排放总量0.024/年,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瑞兴阀门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套成品锻钢阀门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瑞兴阀门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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