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6月18日,丽水市思博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思博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滚动功能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思博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滚动功能部件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水阁工业区龙庆路358号,租用丽水凯泓工贸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场所,租用厂房建筑面积为1300m2。本项目主要采金加工工艺,通过投资860万元,购置车铣复合中心、加工中心等设备,形成年产50万套滚动功能部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东侧为浙江中新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为丽水凯斯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丽水市爱珠饰品有限公司;北侧为丽水熙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企业全厂劳动定员约30人,一班制作业,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厂区内不提供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0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思博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滚动功能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8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思博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滚动功能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开[2021]33号文件。
企业已于2022年6月15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31100MA2HKF0Q95001Z),目前有效期至2027年6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86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8万人民币,占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丽水市思博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滚动功能部件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及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项目取消了滚珠丝杆的生产,对应的工艺、设备、原辅料(如煤油)和固废取消,不产生有机废气,项目实际投产与环评时期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污水总排口(DW001)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纳管,后进入由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取消了滚珠丝杆生产,不使用煤油清洗工件。厂区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工粉尘。
(1)金属粉尘:项目在下料及磨削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由于加工中心采用湿法作业且金属粉尘较重,基本在工位附近沉降,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抛光机、车床等的运行。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且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废切割片,废砂轮,空包装桶,生活垃圾。
项目金属边角料、废切割片、废砂轮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切削液不进行更换,仅定期添加;更换的废润滑油收集作为其他小工件润滑作用不废弃。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污水总排口DW001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本项目企业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金属边角料、废切割片、废砂轮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能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不再产生,空桶由厂家取回作为原始包装用途,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