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6-09 14:51:37 zjqxhj 144

2022年5月28日,建设单位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原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331号,曾于2017年5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丽环建[2017]50号)。在项目投入试生产后,由于房东不作续租打算,为了维持生产,企业另租用浙江中新五金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车间作为生产车间,并将原项目整体迁建该车间内。迁建后企业生产内容不变,项目主要采用高频热处理、矫直、粗磨、精磨、抛光、电镀(外协)、淬火、轧制等生产工艺,仍为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

项目东侧为诚恩机械生产车间;南侧、北侧为中新五金生产车间;西侧为浙江斯帕蒂服饰有限公司。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已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331151-34-03-153117),2020年8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8月18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开[2020] 1号文件。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91331100092324976M001X》,登记日期为2020年7月25日。

企业现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4.43%。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迁建项目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等与环评基本一致,由于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切割,项目增设一台切割机,切割处设置半包围集气罩,收集的烟尘经水膜除尘后尾气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中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冷却水和除尘水循环使用,损耗后添加。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厂区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包括磨削工序产生的粉尘、抛光粉尘及钢管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

1)磨削粉尘

项目磨削工序均为湿法作业,产生少量金属粉末尘进入冷却液中,粉尘产生量很小,主要在作业台附近,少量无组织排放。

2)抛光粉尘

项目抛光机采用砂轮磨,抛光量较少且粉尘较重,少量飘逸粉尘无组织排放。

3)油烟

项目高频淬火工序钢管需先经全固态感应加热设备加热至800℃,加热过程中少量粘附在钢管上的油污会挥发到空气中,由于企业选用较洁净钢管,故产生的油烟极少。该过程加水冷却,产生的少量油烟和水蒸气一同15m高空排放。

4)切割烟尘

项目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切割,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通过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切割机、高频淬火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70~85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4.固废:项目切削液不废弃,循环使用于磨削,仅定期添加;废机油、废滚丝油用作小工件润滑。空机油桶、空滚丝油及废皂化液桶均在厂区内作为原料储存桶使用。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包装废物、金属边角料、及职工生活垃圾。

(1)金属边角料:主要为金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年产生金属边角料为5.8t/a,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2)包装废物:产生于一般原辅料拆包,产生量为0.8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t/a,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项目切割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能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切削液不废弃,循环使用于磨削,仅定期添加;废机油、废滚丝油用作小工件润滑。空机油桶、空滚丝油及废皂化液桶均在厂区内作为原料储存桶使用。如若废弃,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储存、处置。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迁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丽水市金亚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米直线光轴、5万米线性导轨、4万米滚珠丝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