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年产 14 亿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5-16 17:39:02 zjqxhj 208

2022年4月24日,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4亿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20406,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桥亭路77号”,总用地面积约46661m2,建有厂房、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1013.29m2,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购置球化退火炉、拉丝机、多工位螺丝冷镦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7亿件汽车部件生产能力,项目东侧为桥亭路、浙江上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侧为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西侧为浙江昶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浙江德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行政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其余员工为二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4亿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16日通过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丽环建[2018]102号文件)。后企业处于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至2020年,企业考察发现将电供热的球化退火炉、热处理网袋炉改用天然气供热同样能达到工艺要求,并且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电能消耗。因此企业于2020年7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4亿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备案,补充报告主要调整内容为:将球化退火炉以及热处理网带炉改为管道天然气供热。

项目2021年9月建成投入试生产,2021年12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913303246617282349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的1.77%。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年产 14 亿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先行验收产能为7亿件汽车部件,建设1条热处理线(球化退火炉、热处理网带炉、回火网带炉)、1条常温电解磷化拉拔一体化生产线和其他生产、环保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等与环评基本一致,暂缓实施一条热处理线和连续式自动表面磷化处理生产线。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中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后纳管至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磷化线清洗废水和研磨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处理废气、冷镦攻牙油雾和除锈粉尘。球化退火炉燃烧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热处理网带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废气与热处理网带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回火废气收集后通过喷淋+静电除油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冷镦攻牙油雾废气收集后集中进入油雾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除锈粉尘经除锈流水线自带除尘器处理后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车间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有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及次品磷化槽渣废机油及油渣水处理浮油废淬火油及油渣包装废物、空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及次品回收出售;磷化槽渣废机油及油渣水处理浮油废淬火油及油渣、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等暂存危废间,委托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包装废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其它:项目废水管网敷设采取“明管+管廊”或架空设置;表面处理区、表面处理设施、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仓库、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管沟和管道连接处以及油品等原料暂存区域等设施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企业污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LAS和总锌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总铁排放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该污水处理设施对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的处理效率分别能达到92.8%、91.8%、73.0%、98.6%、和99.8%。

2、废气:企业天然气燃烧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热处理废气排放口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冷镦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监控点浓度和参照点浓度差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工作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4亿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瑞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4亿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目前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瑞博汽配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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