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冠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4-07 10:19:55 zjqxhj 3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4月2日,丽水冠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冠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冠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租赁浙江力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331号的部分厂房,购置剪板机、冲床、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形成年产5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331102-37-03-049474-000),2018年5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 丽水冠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6月7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冠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8]70号文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7.8%。

(四)验收范围

为该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点焊烟尘,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和空桶。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处置;空桶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后则存放于危废仓库,后由原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冠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检查工作组建议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冠杰汽配环保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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