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峻)2018002),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3日,企业购买了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开源路801号厂房,占地面积13432m2,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形成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2015年8月,取得了丽水市环境环保局莲都区分局的批文《关于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15]71号)。
(三)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为依据,验收范围为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和原环评报告及批复相比较,实际项目中未建设烘干工序,未设置烘房。其它工艺、产能、设备数量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
2、生活污水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产尘处设置吸尘装置,收集后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刷胶工序及胶水自然晾干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等常规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设施主要有粉尘、边角料、废砂纸、包装废物、生活垃圾等。粉尘产生量约0.55t/a,出售给生物燃料生产厂家;边角料产量约70t/a,出售物燃料生产厂家;废砂纸产量约0.3t/a,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包装废物产量约0.7t/a,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产量约5t/a,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一)废水
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 。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粉尘、边角料、废砂纸、包装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粉尘产、边角料,出售物燃料生产厂家;废砂纸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丽水市永鑫家俬有限公司按照验收组意见要求完成整改,现同意通过年产5万套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