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4-01 10:58:21 zjqxhj 251

2022326日,建设单位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看好阀门市场的发展前景,通过招标竞价的方式购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87地块,新建生产车间及综合楼等设施,地块占地面积17382m2,总建筑面积13260.80m2,购置卧式铣镗床、数控车床、氩弧焊机、摇臂钻床、液压测试台、喷台等相关生产设备,实施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

项目东侧为丽水凯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为通济街,隔路景宁泽宇车业,西侧为浙江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侧为浙江地中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劳动定员7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根据项目登记赋码基本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331191-34-03-828852),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于20204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64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20]27号)。

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913303246617282349001W》,登记日期为20211214日。

企业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1.85%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等与环评基本一致,其中暂缓实施热处理炉和热处理工艺,现状采用外协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中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试压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污水管排放,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2)试压废水

项目阀门试压对水质要求不高,且该类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车加工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及烘干废气。

1车加工粉尘

本项目在车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细小的颗粒物,这些颗粒物的主要成分为金属。基本沉降在工位附近,定时清理即可,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抛丸粉尘

本项目抛丸在密闭抛丸机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要求后,15m排气筒排放。

(2)焊接烟尘

焊接过程采用焊条作为焊剂,将产生焊接烟尘,企业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喷漆及烘干废气

本项目设有1条喷漆线,采用人工水帘喷涂的方式进行,废主主要来自喷涂工段以及烘干工段。企业在水帘机上方设置设置集气风管,收集的废气引至一套“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接15m排气筒排放。

烘干工序在烘箱内进行,企业在烘箱对开门上方设置了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接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废:本项目为新建企业,营运期间液压油、机油仅用于设备运行使用,定期添加即可,不产生废液压油和废机油。乳化液作为“水+乳液”兑比的原料,基本随着切削工艺消耗而消耗,不产生废乳化液。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砂轮、废焊渣、收集的粉尘、水性漆渣、废吸附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包装桶。

(1)金属边角料:主要为金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2)废砂轮:项目砂轮使用一定时间后因破碎需定期更换,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3)废焊渣: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4)收集的粉尘:包含地面清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5)水性漆渣:主要来自喷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规定的危险废物(HW12),由企业收集暂存至危废间,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废吸附棉:项目漆雾除尘器中过滤介质为阻燃玻璃纤维材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规定的危险废物(HW49),由于项目投产时间较短,现状暂未更换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废活性炭:项目利用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饱和到一定程度时需更换,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规定的危险废物(HW49),由于项目投产时间较短,现状暂未更换产生,后续产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8)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9)包装桶:包含液压油桶、机油桶、乳化液桶以及油漆桶。

①项目液压油桶、机油桶、乳化液桶采用散装购买,原料厂家利用每次送原料到企业的机会,在车辆返回时对产生的空桶进行回收,因此厂区内不设以上三种原料空桶贮存。

②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后续由厂家回收利用,产生的包装桶在暂存等管理过程中需要按照危废进行管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厂界标准要求。项目喷漆车间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喷漆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要求。

项目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要求。

项目抛丸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南侧符合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砂轮、废焊渣、收集的粉尘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水性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贮存危废间内,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01)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指标建议值,符合总量控制。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铭泰阀门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建统

联系电话:13780169259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铭泰阀门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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