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3月12日,丽水市文伟制笔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文伟制笔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支白板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文伟制笔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得丽水经济开发区文宝三路28号的原丽水市百花文具厂土地(约1161.3m2)和厂房(约2309.59m2)。主要采用注塑、装配等生产工艺,购置注塑机、自动装笔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年产5000万支白板笔的生产能力。
项目东侧为机加工企业;南侧为精信轴承加工厂;西侧为景华制笔厂;北侧为轴承加工企业。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员工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5年1月委托浙江竞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丽水市文伟制笔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支白板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2月9日取得了丽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丽水市文伟制笔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支白板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开环建[2015]7号)。由于种种原因,本项目直至2021年5月才投入试生产。
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91331100L203243984001Z》,登记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1.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丽水市文伟制笔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支白板笔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及现场调查,企业实际投产与环评时期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染色搅拌粉尘、破碎粉尘,注塑、丝印、转印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染色搅拌在封闭的缸内进行;破碎机采用粗破形式,且进料口设置了软帘;丝印油墨使用量很少;注塑工序全部采用聚丙烯新料,加热温度在150-180℃,注塑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量很少。综上,本项目主要从原材料、生产工艺着手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目前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2)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包装废物、生活垃圾、油墨包装桶。
1)包装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和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物,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油墨包装桶:主要是原料油墨使用后产生的包装桶,由于项目油墨使用量较少,厂区内不设空桶贮存,使用完的空桶由厂家及回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标准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GB3096-201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南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二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5.项目对外环境影响:项目北侧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GB3096-2012)二级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二类标准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市文伟制笔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支白板笔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联系人:麻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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