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年收集暂存转运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 (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1-25 20:18:45 zjqxhj 29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2年1月24日,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租用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长虹路201号的1#厂房1F,租赁车间建筑面积2514.85m2,贮存仓库为1层,内设12个贮存仓库、2个备用仓库、1个分拣区和办公休息场所等。贮存危废种类包括HW03、HW04、HW08、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29、HW31、HW34、HW35、HW36、HW46、HW47、HW48、HW49和HW50 共20个类别。项目目前已形成年收集暂存转运1.5万吨危险废物的规模(废铅酸蓄电池HW31暂未取得资质,未投入使用)。本项目东侧为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南侧为厂区内通道,隔通道为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综合楼;西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山体;北侧为云和县璟翰工艺品厂。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月27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云[2021]2号)。企业编制了试运行申请报告,并于3月12日取得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小危收集第000710号,4月企业开展试运行生产。

企业于2021年3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1125MA2E44T000。

(二)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2万元,占5.8%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收集暂存转运1.5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的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剩余0.5万吨为收集暂存转运废铅蓄电池,因该类别尚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故暂未开展试运行生产,另外租赁1#厂房东侧一半区域已变更为一般固废收集分拣中心。上述两项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租赁1#厂房东侧一半区域已变更为一般固废收集分拣中心,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厂区已基本实施雨污分流,洁净雨水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初期雨水由出租方已建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出租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酸雾。企业在各贮存仓库设置抽风装置(根据仓库内贮存情况设置启停开关),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各贮存仓库进行整体密闭,然后对密闭区域进行整体抽风收集,收集废气通过“光催化氧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卸货、装货、存货摆放和车辆行驶时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对于流动声源,禁止在厂区内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的减少流动噪声源。(2)危险废物装卸时轻拿轻放。(3)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的活性炭,废抹布、废拖把等劳保用品,泄漏应急处理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间较短,尚未更换活性炭,故无废活性炭产生;企业至今未产生过泄漏应急处理废物、废抹布、废拖把等劳保用品。后续产生需委托下游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企业贮存仓库内在原有水泥地面硬化基础上设置2mm环氧树脂防渗隔离层,环氧树脂为高分子材料,2mm环氧树脂防渗系数在10-11cm/s~10-10cm/s,防渗性能好,达到防渗要求。

6.风险防范措施:企业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不涉及危险废物预处理、处置,企业已编制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已针对主要环境风险事故包括危险废物液体泄漏与火灾等风险事故采取了必要的防控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有组织排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均能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无量纲)暂无执行标准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间较短,尚未更换活性炭,故无废活性炭产生;企业至今尚未产生过泄漏应急处理废物、废抹布、废拖把等劳保用品,后续产生后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总量控制:项目COD、氨氮及VOCs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2万吨危险废物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

联系人:王伟军

联系电话:13957061385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最终稿)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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