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梅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1-02 12:51:01 zjqxhj 46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1231日,丽水市梅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梅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梅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于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湾岙村梅岙2。项目建设干清粪标准化栏舍9栋,合计建筑面积9600m2,层数为一层或两层砖木结构建设有机物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40m2,单层钢架结构管理用房一栋,建筑面积648m2双层砖木结构仓库一栋,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320m2饲料加工车间一栋,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00m2消毒室一栋,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20m2总建筑面积11388m2。项目引进种猪500头,配制标准化智能养猪生产设备、防疫设备、粪污治理环保设备,配套建设必须的辅助基础设施,实现年存栏量4074(实际存栏量6000头,其中1926头仔猪不计入限养存栏量,本项目限养存栏量4074),年出栏优质商品猪12000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4月,企业委托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梅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书》,2020416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莲环建[2020]10号)。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350.5万元,占总投资的20.9%

(四)项目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现场检查:项目生产工艺、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规模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生产设备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但对整体猪群存栏、出栏量不造成影响。

环保设施变动情况:项目原设计饲料加工处理经布袋除尘后15m排气筒排放,现实际饲料封闭破碎、混合和输送,产生的粉尘收集回用。项目原设计集污池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通过微生物除臭网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现实际经过集污池封闭,内部废气收集经微生物除臭药剂喷淋后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进行人工喷雾除臭。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养殖废水、有机肥处理间废水、喷淋废水、厂区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养殖废水:主要为猪尿、养殖系统撒漏水、猪舍冲洗水和猪舍内水帘水。其中猪尿、猪舍内撒漏水、冲洗水均由猪舍内集污沟进入集污管道,汇至集污池。水帘水循环使用,仅在损耗时补充。

喷淋废水:项目主要采用消毒剂稀释消毒,采用微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猪舍内采用智能微生物雾化除臭设备内进行喷雾除臭,厂区内采用水稀释后进行人工喷洒,主要喷洒点位为污水站、有机肥处理间。以上喷淋水均损耗。项目集污池采用喷淋除臭,喷淋水添加除臭剂,喷淋水直接进入集污池,后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绿化或回用。

有机肥处理间废水:有机肥处理间在异位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发酵液,发酵液大部分被吸收后自然蒸发,少量随地势进入处理间外收集槽,后泵至集污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绿化或回用。

生活废水:排入集污池后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绿化或回用。

初期雨水:项目雨水主要为厂区内道路和屋顶雨水。径流依托原有山涧,在山涧设置多处蓄水槽,蓄水槽内安装水泵。地面雨水随地势流入山涧,屋顶雨水顺雨水沟收集后管道接至蓄水槽,后回用于猪舍内部冲洗。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猪舍臭气、有机物处理间臭气、集污池臭气、污水站臭气、饲料加工投喂粉尘、沼气和食堂油烟。

猪舍臭气:猪舍臭气来自猪的粪便、污水等腐败分解和猪新鲜粪水带出的臭气。猪舍主要采用智能微生物雾化除臭设备进行喷雾除臭,喷淋液内添加生物除臭剂。

有机物处理间和污水站臭气:项目有机物处理间内有机肥会进行发酵,产生少量发酵臭气,污水站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由于场地限制等因素,企业对有机物处理间和污水站进行人工喷雾除臭,喷淋液内添加生物除臭剂。

集污池臭气:项目集污池处封闭,内设喷头进行喷淋除臭,喷淋液内添加生物除臭剂。集污池恶臭尾气通过鼓风机引风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

饲料加工投喂粉尘:项目设1个饲料加工间,饲料加工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粉碎机和搅拌机均密闭作业,粉碎机尾气排放粉尘通过软管重新接入搅拌机内部进行利用。加工完成的饲料存于饲料仓,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猪舍喂食。

沼气:项目沼池埋地,通过池体上部管道收集沼气,沼气收集后接入生活用房食堂,经家用式沼气净化器处理后用于灶台供气。

食堂油烟:经家用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风机、水泵粉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生猪养殖叫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且高噪工序且饲料加工夜间不生产,厂区内部通过合理布局,夜间员工值班看守猪群、科学喂养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猪粪、沼渣、污泥、病死猪、医疗废物、饲料残渣、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

猪粪、沼渣、污泥:大部分猪粪经机械干清粪和集污池固液分离后进入有机物处理车间生产有机肥,少量进入污水内。沼渣经泥水分离后进入有机物处理间生产有机肥,污泥与猪粪、沼渣一同进入有机物处理间生产有机肥。

病死猪运至莲都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则暂存于兽医间内,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饲料残渣:主要为生猪进食后猪舍剩余饲料,随粪便一同进入有机物处理间生产有机肥

废包装材料:项目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编织袋,均自行利用于有机肥装裹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梅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回用水的pH值范围、色度、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浓度和总大肠菌群数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 )中冲厕及城市绿化标准。

企业出场雨水沟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和粪大肠菌群数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悬浮物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污染源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集污池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和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相应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监控点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能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市梅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梅岙猪场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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