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1万台特种缝纫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2018-09-13 16:39:44 zjqxhj 1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6月24日,在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召开了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1万台特种缝纫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缙云县环保局、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及杭州浙商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苏州瑞弗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与会部分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1万台特种缝纫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东方镇岩腰工业区2号。项目本次建成内容为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1万台特种缝纫机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04年2月委托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完成了《缙云县帅马针车厂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2000台压后跟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4月14日缙云县环保局以“缙环建[2004]4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06年11月委托杭州浙商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缙云县帅马针车厂年产1万台特种缝纫机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年12月4日缙云县环保局以“缙环建[2006]85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1万台特种缝纫机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1万台特种缝纫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原环评建设内容相比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主要为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和喷漆废气。打磨粉尘在其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粉尘处理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喷塑粉尘在单独喷塑装置中进行操作,收集后通过粉尘处理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企业已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其中厂界北侧能达到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一般固废包装桶、职工生活垃圾、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废机油(HW08)、废乳化液(HW09)。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胶水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废机油(HW08)、废乳化液(HW09),厂区内收集暂存,定期委托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浙危废经第122号)。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

由监测结果可知,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排放速率和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其中厂界北侧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一般固废包装桶、职工生活垃圾、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废机油(HW08)、废乳化液(HW09)。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胶水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废机油(HW08)、废乳化液(HW09),厂区内收集暂存,定期委托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浙危废经第122号)。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厂界噪声符合3类标准(其中北侧符合4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高头缝纫机、2000台自动拉帮机和1万台特种缝纫机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9月13日-10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革委 13906881695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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