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2-06 9:27:57 zjqxhj 168

2021年11月27日,建设单位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22号,成立于2001年7月,公司占地面积7008.60m2,总建筑面积5922.54m2,一家专业从事泵阀铸造的企业。企业原于2004年3月委托浙江省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04年4月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丽环建[2004]098号),原项目主要利用3t冲天炉、抛丸机等设备进行生产,产能为2000t铁铸件。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要求,企业在发展中陆续淘汰冲天炉改为1台1t感应电炉及1台0.75t感应电炉。2020年,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印发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黑色金属铸造企业整治提升方案》,为了实现铸件转型升级,企业通过将1台0.75t中频炉替换为1台0.4t中频炉和1台0.35t中频炉,原有的1台1t中频炉维持不变,新增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项目,厂区北测为浙江铁霸五金有限公司,西侧为云景路,隔路为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南侧为平谷三路,东侧为浙江东正皮革有限公司。员工30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生产,厂区内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目前已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331151-34-03-140873)。2021年5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6月22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开[2021] 20号文件。企业现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7.1%。(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原设计3台抛丸机共用1根排气筒,现实际由于场地限制和生产需求,抛丸粉尘处理后经3根排气筒排放;项目原设计浇铸设1根排气筒,现实际浇铸分为两个区域,分别位于1#车间和2#车间,故设2根排气筒。故实际全厂排气筒数量从环评设计的6根增加为9根,但污染物总量没有增加。项目其他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等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无露天作业,厂区内雨水均由雨水管道汇至雨水总排口排放。外排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项目无新增员工,厂区生活废水由原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进入污水总排口(DW001)纳管排放,年排放量为335t/a。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频炉烟尘、浇铸废气、落砂粉尘、抛光粉尘、树脂砂粉尘和清砂、混砂抛光粉尘。

1)中频炉烟尘

项目1#车间设1台0.4t中频炉和0.35t中频炉,炉上设上吸式集气罩,收集的烟尘由旋风除尘降温后进入降尘室内高温布袋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2#车间设1台1t中频炉(夜间工作),中频炉上设上吸式集气罩,收集的烟尘进入高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2)浇铸废气

项目浇铸工序设可转动集气罩,收集的浇铸废气分别进入2套布袋除尘+UV光解处理后,1#车间浇铸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2#车间浇铸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3)落砂粉尘

项目落砂工序位于独立1#车间隔间内,出入口设软帘。落砂间隔内设顶吸,收集的落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4)抛丸粉尘

项目设3台抛丸机,分别位于1#车间、2#车间北侧和2#车间东侧,抛丸机封闭工作,收集的粉尘经机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6、DA007、DA008)。

(5)树脂砂粉尘

   项目树脂砂回收生产线运行时为负压密闭状态,基本无粉尘外溢,收集粉尘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

6)清砂、混砂、抛光粉尘和焊接烟尘

  项目清砂机位于2个独立密闭小间内,清砂机工作室隔间密闭,产生的粉尘在隔间内沉降,少量无组织排放。混砂工序由于原料湿润,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抛光采用小型砂轮机,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自然沉降在操作台附近。项目焊接量较少,少量烟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中频炉、抛光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75~85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中频炉炉渣、金属边角料、废砂、收集的粉尘、废钢丸、废焊渣、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桶。

1)炉渣:主要是生铁、生铜熔化后废渣的混合物,年产生量即85t/a,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2)金属边角料:主要为铜件后道精加工产生的边脚料,产生量约1.8t/a,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3)废砂:生产过程中铸造用砂经处树脂砂处理线回用,废砂产生量30t/a。废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4)收集的粉尘:主要为熔化烟尘及抛丸粉尘,根据计算,产生量约12.5t/a,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

5)废钢丸:项目抛丸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需定期更换,废钢丸产生量为2.5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6)废焊渣:项目焊接产生少量废焊渣,焊渣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7)包装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塑料、纸屑,产生量约为2.1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8)生活垃圾:全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3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9)废包装桶:主要为油类、固化剂空桶,年产生量约1t/a,属于HW49(900-041-49)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仓库后由厂家回收,厂区内按照危废管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DW001)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项目各工序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能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企业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西侧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炉渣、焊渣和金属边角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砂、收集的粉尘、废钢丸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的储存、处置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空桶又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相关要求。

5、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批复中总量指标建议值。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丽水市三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转型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三星动力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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