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中电云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电云和黄源15兆瓦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光伏发电站验收公示

2018-09-10 9:48:18 zjqxhj 1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8月28日,中电云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或由相关单位人员出具验收意见,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电云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电云和黄源15兆瓦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云和县崇头镇夏家垟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7933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装机容量为15兆瓦林农光互补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时,项目将在光伏电池板空种植农林作物。建设内容为15MWp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包括光伏电池组件区、35kV开关站等设施。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12月16日,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能源涵[2015]5号文件对该工程《关于要求出具中电云和黄源15兆瓦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服务联系单的请示》发服务联系单。2016年2月,中电云和光伏发电公司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电云和光伏发电公司云和黄源15兆瓦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5月30日,云和县环境保护局以云环审[2016]24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3.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4%。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原环评建设内容相比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光伏电池组件表面擦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生态厕所,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光伏电池组件表面擦洗废水产生量较小,直接用于地表植被的绿化;

2、项目光伏组件通过采用低度倾角安装,且光伏组件表面自身有防反射涂层减少项目造成的光污染。

四、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影响调查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光伏电池组件表面的清洗废水。项目所在地雨水较多,空气质量好,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直接用于地表植被的绿化。

在光伏发电区不设办公点,偶尔巡查时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生态厕所处理后,农民外掏用于农作物的种植,项目无废水外排。

综合以上分析,生活污水落实了环评阶段提出的环保措施并且符合要求,实现废水不外排,项目试运行期间未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光污染影响调查

该项目光伏电池组件采用低度倾角(24°)固定安装,最低点离地面1.4米,同时电池组件表面自身有防反射涂层,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目前发电厂周围无人居住,试运行期间光污染未对周边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根据环境影响调査,该项目采取了较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环保要求,没有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针对生态、废水等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一定的减缓和修复措施。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并已按检查组建议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9月10日-10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叶礼贵 13599390738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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