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 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喷塑烘干工序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0-13 16:59:14 zjqxhj 250

2021年917日,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喷塑烘干工序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10903),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备案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立于20089月,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苍岭路18号。2014年11月,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取得项目环评批复(缙环建[2014]3号),2016年完成环保验收(缙环建园[2017]2号)。2019年11月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取得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2019-016),2020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

2020年12月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喷塑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供热,购置塑料切割机、塑料粉碎机、注塑机,将注塑产生的残次品处理后回用,同时根据环保要求对原有喷塑生产线、烘干生产线环保设施进行改造,企业原部分塑料配件为外加工,现新增8台注塑机,产品塑料配件全部自行生产,本次技改后项目产能不变,为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

企业现有员工90人,一班制作业,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厂区内不提供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2月,公司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喷塑烘干工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12月24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对该项目的备案通知书(编号:2021-012)。项目于20215月建成并进入调试运行,调试运行期间,公司各项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喷塑烘干工序技改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核查,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及现场调查,项目燃烧烘干废气由直排变更为“水喷淋+UV光解”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粉尘、喷塑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设施处理15m高空排放;公司设置单独的切割粉粹密闭车间,收集的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两级(三级)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水喷淋+UV光解”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口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 /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88.96%破碎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喷塑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处理效率能97.59%;燃烧烘干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95.45%和67.09%。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

监测期间,企业东、南、北三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侧符合4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006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069t/a,VOCs排放总量为0.051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东亿磁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台干湿两用吸尘器生产线喷塑烘干工序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备案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东亿磁业环保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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