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0-12 16:36:13 zjqxhj 3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9月9日,遂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2021080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工程选址于遂昌县妙高街道金溪村上坑(坐标:119.322182°E,28.595436°N),建于松荫溪南岸的山谷内,由若干小山坳组成,更加便于库区建设和分区填埋。场区东侧、南侧、西侧三面环山,北侧一侧开口200m临近溧宁高速及工业区,东南侧为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遂昌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占地面积24万m2,总填埋库容为71.38万m3,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为20年,渗滤液处理规模150吨/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场内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供电、给排水、场地内道路、进场道路、通讯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垃圾填埋场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县辖区及17个乡镇产生的居民生活垃圾,由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后,统一运至填埋场处理。年工作天数365天,白天8小时制,场内常驻人员5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遂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于2002年7月委托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编制了《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2年8月13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02]82号)。项目于2002年10月开工建设,2004年6月投入试运行。由于排放标准更新,遂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3实施填埋场渗滤液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编制了《关于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施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遂环建[2013]26号)。2018-2020年垃圾填埋处理规模170/天,渗滤液处理130吨/天。自2021年起,遂昌县境内的城镇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不进场填埋处理。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约4559万元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万元,占总投资27.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遂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工程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增设一套火炬系统处理填埋区废气;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填埋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填埋区雨水经盲沟和管道进入渗滤液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库区外雨水则由雨水管道就近排入附近小溪。本工程在填埋场东北侧配备了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50吨/天,由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江苏一环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系统(调质)+MBR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纳滤NF”。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纳管排放,进入遂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填埋废气、填埋粉尘、污水处理废气。填埋场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导排气系统(由盲沟、石笼组成,形成污水、填埋气体的导排通道和气体燃烧系统--火炬燃烧设备,通过石笼管道接入燃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理;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调节池、生化池和应急池单元采用加盖集气设置,收集的废气经过一套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达标后,于15m排气筒排放;填埋粉尘配备了一辆晒水车进行抑尘降尘。

3、噪声

噪声主要为垃圾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作业区工程机械噪声和污水处理站的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购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减震措施及山体隔声等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浓缩污泥。填埋场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库区填埋处理;渗滤液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缩污泥采用回灌填埋场的处置方式。

5、其它环保措施

项目设置4000立方应急池和7300立方调节池;垃圾填埋场设置了6口地下水监测井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水排放口设置了标排口和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局进行联网监控。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垃圾渗滤液总排口色度、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其中pH符合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渗滤液污水站的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99.49%,悬浮物去除效率为89.34%,总氮去除效率为90.9%,氨氮去除效率为99.08%,五日生化需氧量去除效率为92.79%

雨水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项目入河排污口上游约500m、入河排污口下游约1000m处,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硫化物、挥发酚、总氰化物21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环境:项目1#本底井、2#扩散井、3#扩散井、4#监视井、5#监视井、6#排水井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化物、镉、铁、锰、铜、锌、总大肠菌群22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垃圾填埋场厂界东、南、西、北侧4个监测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甲烷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限值要求。

填埋场场区内不同高程选取的6个气笼井甲烷监测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限值要求。

     垃圾渗滤液除臭设施排气筒出口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8个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土壤监测结果:项目库边地下水上游、库边地下水下游1#、库边地下水下游2#、库边地下水下游3#的土壤pH、汞、砷、镉、铜、铅、铬、锌、镍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用)》(GB 15618-2018)16.5<pH≤7.5)标准限值。

五、自主验收结论

    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工程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基本落实了环评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会后已按专家组要求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周新长

   联系电话:17336787675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