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先行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0-08 11:19:32 zjqxhj 6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8月27日,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10702),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合成革制造及销售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位于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通济街11号。企业总占地面积为42680平方米企业厂区东侧为源泰布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利马革业有限公司;南侧为遂松路,隔路为闵峰通济厂区;西侧为通济街;北侧为绿谷大道,隔路为浙江大利实业有限公司、有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启动实施“年产20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内容包括:推进8条生产线2条油性湿法线、2条油性干法线、2条水性湿法线、2条无溶剂生产线)以及后段三版印刷和精馏设备煤改蒸汽改造建设配套蒸汽管线及计量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湿法、干法生产线自动配料系统,改造生产线自动涂台系统,减少原料损失密封生产线以及配料的负压收系统,提高有机废气的回收利用率。项目暂缓其中2条水性湿法生产线建设,改造后产能为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于20169月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1612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力邦制革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16]79号)。2019年6月项目建设完成产能为年产1600 万米合成革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8.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20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先行验收暂缓4条水性湿法线中的2条升级改造,原审批10条生产线,现状建设8条)。验收产能为1600万米合成革/年。精馏回收装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暂缓2条水性湿法生产线建设。改造后产能为年产1600万米合成革;精馏塔尾气处理工艺由“催化燃烧”变更为“三级喷淋塔处理”;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揉纹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等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150t/d)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中氨氮和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氨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其后接入园区管网,排入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蒸汽冷凝水收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1)工艺废气

项目配料间、湿法生产线、干法生产线、三版印刷生产线等均密封改造,各类有机废气收集后经11套四级喷淋吸收塔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2)污水站恶臭

污水站恶臭无组织排放。

(3)DMF 精馏塔尾气

湿法生产线中间废水和DMF喷淋废水等纳入DMF精馏回收DMF,回收塔产生的冷凝尾气,采用三级酸碱喷淋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目前委托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精馏回收)。

(4)DMF储罐呼吸尾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和隔声、减振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废纸(离型纸)、次品、边角料、包装废料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树脂委托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树脂桶委托丽水市永峰桶业有限公司处置;擦刀布、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储存间,厂区按照规范设置5间危废暂存场所,面积合计约为114m2;污水处理污泥暂存,委托污泥焚烧企业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已编制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并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2) 规范化排放口及在线监测装置

建设了标准化污水排放口,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测设施,设置pH、COD、氨氮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同环保局平台互联,运维单位为丽水同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建成雨水明沟,完成污水管网全部架空。

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截流系统,设置了标准雨水排放口,安装了雨水外排在线监控系统,主要监测指标为pH、COD、氨氮、SS。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公司污水总排口废水的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要求,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雨水收集池中雨水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厂区干法线废气处理设施、油(水)性湿法线废气处理设施、配料区域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VOCs、DMF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排放标准要求;其中三版印刷废气DMF排放浓度符合《丽水水阁工业区合成革生产企业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及整治对策分析咨询报告》建议;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项目二厂区配料间、三版印刷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VOCs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排放标准要求;其中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DMF、VOCs浓度均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企业边界排放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标准要求。

3、噪声

公司东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南、北三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核算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VOCsCOD、NH3-N排放总量符合排污许可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我司年产2000万米合成革升级改造项目竣工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已按验收组意见要求落实完善了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5857841585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浙江力邦制革验收监测报告书.pdf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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