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道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聚氨酯、2万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8-02 17:18:57 zjqxhj 3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7月9日,浙江道易新材料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道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聚氨酯、2万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10706),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道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坐落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2号,租用浙江宏业合成革有限公司部分厂房,项目租赁占地面积16215.96m2 总建筑面积10761.83m2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反应釜、分散釜、复配釜、研磨机等生产设备,新建甲类仓库、地埋储罐区,建成年产3万吨水性聚氨酯、2万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生产项目。项目东侧为新旭合成革公司;南侧为宏业合成革有限公司;西侧为石牛路,隔路为威肯特泵业;北侧为惠民街,隔路为润丰缝制公司。

项目实际员工6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白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4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道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聚氨酯、2万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204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道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聚氨酯、2万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意见》(丽环建[2020]18号),目前项目已建成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比1.9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3万吨水性聚氨酯、2万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迁建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地埋式压力储罐容积为2只50t(环评为2只25t),复配废气处理设施由环评中“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基础上改为“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抑尘除尘,目前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76.8%。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1)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2)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厂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清下水;4)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去离子制备废水经企业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设施兼用,总容积为100m3

2、废气:1)项目设置独立的合成反应生产区,反应釜反应过程为全密闭,则反应过程无有机废气挥发。企业主要集气措施如下:反应釜出料口直接对接分散釜,分散釜设计了半开合密闭盖,活动盖用于投放物料,固定盖直接对接集气管,收集的废气经各分散釜支管引至主管后进入一套“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要求后,于15m排气筒排放。

2)项目设置独立的复配生产区,复配釜同样设计了半开合密闭盖,活动盖用于投放物料,固定盖直接对接集气管。因投放的物料中含有少量粉料,因此该工序除了有机废气外,还有少量的粉尘产生,收集的废气经各分散釜支管引至主管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要求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并在厂区周围种植常绿乔木,设置绿化隔声带,以达到降噪目的,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使各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普通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渗透膜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化污泥暂未处理产生,远期委托污泥焚烧公司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2)废渣、化学品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次品、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危废间做好“三防措施”,建立危废台账及标志标识,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10706):

1.废水:项目污水站排放口和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雨水收集池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复配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反应分散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DMF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其中丙酮排放速率符合环评建议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厂界无组织标准要求;其中DMF、丙酮浓度符合环评建议标准值。

厂区车间生产线无组织DMF浓度符合《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成革有机废气整治工作要求、监测技术及排放标准指导意见》无组织排放标准;生产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厂界西侧和北侧昼间噪声符合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普通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渗透膜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化污泥暂未处理产生,远期委托污泥焚烧公司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废渣、化学品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次品、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危废间做好“三防措施”,建立危废台账及标志标识,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913311003500858253001P)核定的总量指标值要求。

五、验收意见

   浙江道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聚氨酯、2万吨水性聚氨酯涂饰剂迁建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竣工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后已按专家组意见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唐光辉

   联系电话:13625888614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道易新材料验收监测报告书.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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