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云和县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7-07 17:41:09 zjqxhj 27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5月23日,云和县奇缘玩具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和县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QX()20210502,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朝阳路19号27幢厂房1幢,占地面积552.17m2,厂房层,建筑面积2800m2,购置砂光机、打孔机、喷漆机、静电喷漆流水线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35人,实行一班制(白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编制了《云和县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7月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关于云和县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云环审[2020]40号)。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6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35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5.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云和县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及现场检查:项目增加一条静电喷漆流水线替换人工喷漆线,保留一个手工喷漆台,总产能不变;喷漆废气处理工艺由 “过滤器+uv光催化”变更“喷淋塔+uv光催化+活性碳,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漆雾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漆雾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委托云和县清源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漆废气、木工粉尘、漆后打磨粉尘废气。喷漆废气收集并经“喷淋塔+uv光催化+活性碳设施处理后由15m以上排气筒排放(一套)。木工粉尘经中央集尘引入防爆脉冲布袋除尘(一套)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漆后打磨粉尘经除尘柜滤芯除尘处理后由15m以上排气筒排放(一套)。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桶、木工边角料、漆渣、废砂纸、打磨除尘灰、废活性碳

废砂纸、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包装废物、木工边角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漆渣、打磨除尘灰、废活性碳暂存危废间,委托塑洁(云和)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白坯木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新建污染源特别排放限值;根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表得知,项目乙酸酯类和VOCs指标处理效率均符合环评中提出有机废气处理效率达90%以上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无组织标准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 3782-2019)中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南、西、北三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侧与其它厂房相邻未监测,企业夜间不生产。

4、总量控制情况:项目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为0.239/年,符合环评总量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云和县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云和县奇缘玩具厂年产3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会后企业已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陈胡光

     联系电话:13754295733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page=1

奇缘玩具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