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缙云县必升拉冲厂 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1-07-02 14:07:39 zjqxhj 28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7月1日,缙云县必升拉冲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1060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必升拉冲厂位于缙云县东方镇岩腰工业园1号,是一家从事日用品不锈钢网篮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建设单位于2014年12月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2月取得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缙环建[2015]4号)。并于2019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

因企业发展需要,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购置新增1条清洗烘干流水线,2套燃油加热机(0#柴油)等生产设备,建成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劳动定员为25人,实行一班制生产制度,年工作300天。项目不设员工食堂不设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缙云县必升拉冲厂于2020年11月委托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出具的《关于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缙[2020]14号)。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2.8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暂时只上一条清洗烘干流水线,基本满足生产需求,另外一条暂缓实施;燃烧废气防治措施由原环评的“15m排气筒排放”改为“水喷淋塔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28m3/d)处理后一同纳管最终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粉尘、燃烧废气。抛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废乳化液、沉淀污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集粉尘、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废乳化液、沉淀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浙江兆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10604):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LAS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光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燃烧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无组织标准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西、北三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昼间噪声符合4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为烟(粉)尘0.097t/a,二氧化硫0.008t/a,氮氧化物0.0306t/a,化学需氧量0.065t/a,氨氮0.0065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张永兴

联系电话:13957092586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缙云县必升拉冲厂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