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套机械密封件、100万只热塑性梭轮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6-29 9:24:41 zjqxhj 27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6月26日,丽水市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机械密封件、100万只热塑性梭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购买得到丽水万洋众创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让的丽水万洋低碳智造小镇3#地块8# (现地址更新为“万洋众创城三区5幢2号 ”)厂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为3126.22m2,共4层。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通过购置研磨机、数控机床等设备进行生产,形成年产100万套机械密封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在莲都区经济商务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331102-34-03-155513。2020年8月,企业委托浙江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丽水市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机械密封件、100万只热塑性梭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8月25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丽水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 万套机械密封件、100 万只热塑性梭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20-023。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4%。主要购置研磨机、冲床等相关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

(四)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丽水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万洋众创城三区5幢2号)年产100万套机械密封件、100万只热塑性梭轮项的先行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100 万套机械密封件与配套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由于热塑性梭轮生产线暂未实施,故减少了大部分生产设备,也减少了相应原辅材料,且冲床由原设计的大型改为小型车床。项目密封件生产线取消热塑材料和橡塑材料的压延压制工艺和喷胶工艺,直接购进半成品,与冲压清洗后的不锈钢板(管)进行涂胶粘接,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判断,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研磨废水

项目对石墨和陶瓷进行研磨,研磨过程需添加新鲜水,年产生废水100t/a。研磨废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絮凝沉淀后纳管排放。

(2)清洗废水

项目不锈钢冲压后、石墨及陶瓷研磨后均需要清洗,企业使用白刚玉及去油粉作为清洗剂,年产生废水300t/a。清洗废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絮凝沉淀后纳管排放。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道,后汇至厂区污水总排口纳管排放,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溪。年排放量为360t/a。

(二)废气

项目目前不使用压延、压制及喷胶工艺,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涂胶工艺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胶水均为环保型,企业涂胶车间进行密闭,内设多个集气孔,涂胶间内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UV光解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套设施设计风量为5000m3/h。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冲床、研磨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75~85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建设时尽量选用隔声材料,同时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空包装桶、生活垃圾和污泥。

(1)金属边角料:主要为不锈钢和铁,年产生金属边角料4t/a,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2)空包装桶(HW49/900-041-49):主要为胶黏剂的包装桶和管,内含残留有机物,年产生量为0.3t/a,由厂家回收,暂存于厂区过程仍按照危废管理。

(3)污泥: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会产生少量污泥,年产生0.4t/a,由环卫部门清运。

(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2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包装桶均在厂区4F内危废间内暂存,危废间面积为6m2。各类危废进出库均做好相应台账,各类危废和仓库粘贴了相应标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机械密封件、100万只热塑性梭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对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和总氮的处理效率分别为76.5%、75.6%、70.7%、97%、85.5%和40.4%。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总氮能《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项目涂胶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中表1限值要求。且该套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3.1%。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最高浓度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中表6限值要求,涂胶车间口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5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企业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液)体废物调查结论

金属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空包装桶不废弃作为原始包装用途,在厂区暂存过程仍按照危废管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由厂家回收。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危废仓库正常上锁,地面无危废跑冒滴漏且做好防腐防渗,危废台账齐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核算结论

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各类污染物总量能符合环评建议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市新博格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机械密封件、100万只热塑性梭轮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文件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目前已进行整改完毕,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新博格(先行)环保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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