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高端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4-30 10:58:07 zjqxhj 303

          2021年4月24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高端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10407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租用丽水市合力泵阀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路791号,租用丽水市合力泵阀制造有限公司厂区作为生产及办公用房。租用建筑面积13286m2,通过购置卧式铣镗床、数控车床、氩弧焊机、摇臂钻床、液压测试台等相关生产设备,实施年产4万台套高端阀门项目。

企业东侧为江南路,隔路为空闲工业用地;南侧为浙江上冠阀门有限公司;西侧紧挨丽水市长工轴承有限公司;北侧为浙江中博阀门有限公司。项目员工10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夜间不生产。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于2019年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2019-331102-34-03-828828)。2020年1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套高端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17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套高端阀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20]11号文件。

企业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高端阀门项目相关设备及其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设备有所增减,其他建设规模,产能、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雨污分流,项目无露天作业,厂区内雨水进雨水管道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

(1)试压废水

项目阀门试压对水质要求不高,且该类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废水经试压水槽内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年补充新鲜水20t/a。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道,后汇至厂区污水总排口纳管排放,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溪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车加工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及油漆废气。

(1)车加工粉尘

本项目在车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细小的颗粒物,这些颗粒物的主要成分为铁金属。由于项目车加工为湿法作业,产生的颗粒物基本进入冷却液中,因此外溢至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另砂轮机仅用于刀具的打磨,粉尘产生量极少,只要加强车间通风,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抛丸粉尘

本项目抛丸在密闭抛丸机内进行,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集气+布袋除尘处理后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布袋除尘器风机最大风量为8000m3/h,抛丸机日工作2小时。

(3)焊接烟尘

焊接过程采用焊条作为焊剂,将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是焊接过程中金属元素的挥发所致。由于项目焊接量较少,通过加强通风,少量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油漆废气

本项目设有1条喷漆线,采用喷漆台方式进行。项目年消耗水性漆共计9.8t,水性漆无需进行调配,因此喷漆废气主要来自喷涂工段以及晾干工段。项目设独立喷漆房,喷漆、晾干均在内进行,工作时喷漆房门关闭,由水帘机和烘干处集气管道抽风,喷漆废气经水帘机预处理后和晾干废气一同经过喷淋水箱+过滤棉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抛丸机、车床、焊接的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 75~85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建设时尽量选用隔声材料。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金属边角料、废砂轮、废焊渣、收集的粉尘、废乳化液、废机油、水性漆渣、废吸附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桶。

(1)金属边角料:主要为金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年产生金属边角料41t/a,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2)废砂轮:项目砂轮使用一定时间后因破碎需定期更换,年产生废砂轮1.5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3)废焊渣:项目废焊渣年产生量为0.3t/a,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4)收集的粉尘:包含地面清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年产生量约为0.6t/a,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5)废乳化液(HW09/900-006-09):项目乳化液正常工况下保持循环使用,但设备检修等情况会产生少量废乳化液,产生量约为0.06t/a,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后则暂存至危废间,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6)废机油(HW08/900-249-08):主要为隔油沉淀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2t/a,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后则暂存至危废间,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7)水性漆渣(HW12/900-252-12):水性漆渣年产生量约 1.5t/a,企业目前将水性漆渣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至危废间,并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8)废过滤棉(H49/900-041-49):废过滤棉年产生量约为0.05t/a,目前暂无产生,产生后则暂存至危废间,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9)废活性炭(H49/900-041-49):项目利用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饱和和需更换,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1.8/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27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1)废包装桶((H49/900-041-49):包含废油桶、废乳化液桶以及废油漆桶,暂存至危废间,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均在厂区西侧内危废间内暂存,危废间面积为20m2。各类危废进出库均做好相应台账,各类危废和仓库粘贴了相应标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高端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油漆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抛丸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二级标准。且该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2.65%和84.58%。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喷漆房外监控点中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限值。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企业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侧噪声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金属边角料、废砂轮、废焊渣,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废乳化液(HW09/900-006-09)、废机油(HW08/900-249-08)、水性漆渣(HW12/900-252-12)、废过滤棉(H49/900-041-49)、废活性炭(H49/900-041-49)、废包装桶((H49/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处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危废仓库正常上锁,地面无危废跑冒滴漏且做好防腐防渗,危废台账齐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高端阀门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电建阀门丽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高端阀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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