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年产20万立方米(折标1.2亿块)烧结保温砌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1-04-29 19:23:51 zjqxhj 3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4月23日,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折标1.2亿块)烧结保温砌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10405],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通过竞得丽水市莲都区碧湖产业区块南山园园中路151号地块,占地面积36814m2,建设联合车间、原料库、综合楼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4852.27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利用各种废弃物(建筑弃渣、页岩、煤矸石、煤渣等)为原料,采用烧结砖生产工艺,建成年产20万立方米(折标1.2亿块)烧结保温砌块建设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折标1.2亿块)烧结保温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月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关于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折标1.2亿块)烧结保温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19]1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320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4.8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折标1.2亿块)烧结保温砌块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生产设备变动情况:淘汰螺旋除石机、辊式破碎机;根据生产工艺需求增加成型控制系统、自动切条系统、干坯控制系统、码坯控制系统各一套,不增加生产能力。处理设施变动情况:项目隧道窑焙烧烟气处理设施由原环评的“布袋除尘+湿式碱液喷淋塔”改为“湿式碱液多级喷淋塔”。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

本项目的厂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喷淋废水、洒水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经管道流入企业设置的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隧道窑烟气处理采用湿法喷淋处理工艺,喷淋用水经企业设置的循环池+循环水泵持续工作,长时间循环使用后的喷淋废水,回用于生产配料工序;洒水冲洗废水进入收集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最终进入碧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0-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运输、装卸堆场粉尘,原料预处理粉尘,隧道窑焙烧烟气。

运输、装卸堆场粉尘:

针对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企业采取洒水车进行喷淋增湿,减少粉尘产生。项目设置了原料仓库,并在车间门口设置了雾化喷淋进行增湿抑尘,减少粉尘产生。

原料预处理粉尘:

料预处理主要产生于建筑废弃土、页岩、煤渣、煤矸石等处理过程。原料预处理包括投料、破碎、筛分、细碎、混合搅拌等过程,原料受挤压、撞击而破裂产生粉尘。粉尘防治措施具体如下:①原料车间到破碎车间输送过程进行密闭②原料车间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处进行喷雾降尘,搅拌混合前保证物料有一定的含水率③破碎车间的破碎机、滚筒筛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原料破碎及制备成型标准后,尾气于15米排气筒排放。

隧道窑焙烧烟气:

项目采用碱法湿式喷淋塔处理方式进行除尘脱硫脱氟,喷淋塔内多级喷淋,对应循环水泵交替工作,烟气经喷淋塔内的碱液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标准要求后,尾气于4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和喷淋塔沉淀物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和喷淋塔沉淀物回用生产;包装桶循环周转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10405]

1、 废水

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项目雨水收集池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2、 废气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浓度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中厂界标准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标准要求。

有组织排放:项目破碎车间1#脉冲除尘器、2#脉冲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中标准要求;隧道窑烟气喷淋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中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厂界东侧符合4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市泰立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折标1.2亿块)烧结保温砌块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9日

   联系人:金剑亮

   联系电话:13857077333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丽水市泰立墙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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