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龙泉市俊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龙环审[2018]48号),组织召开了“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查田镇人民政府、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龙泉市俊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泉市俊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竞得龙泉市查田镇金圩工业区A-23-5号地块(现工业区内未进行编号),占地面积4444.94m2,建设1#厂房、2#厂房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391.84m2,并购置建设锅炉、烘房、多面锯、热压机等一系列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东侧为龙泉市欣鑫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西侧龙泉市欧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南侧园区道路,隔路为在建厂房(龙泉市天乙竹木工艺有限公司),北侧山体。项目实际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25人,实行一班制(白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员工宿舍,不设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8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龙泉市俊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出具的《关于龙泉市俊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审[2018]48号),目前项目投入试生产,配套环保设施已同步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的环保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比较,项目根据市场需求,原料杉木改为已炭化的竹条,生产工艺不变,目前设备满足原审批生产能力要求;项目所在工业区已接通污水管网,因此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到纳管标准后排放,厂区内不再新建污水处理站;同时对热压涂胶废气进行收集治理,竹木加工粉尘废气中央除尘系统工艺改为旋风除尘+水喷淋,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本项目的厂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经管道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间接冷却水和生活废水。
项目木工粉尘采用水喷淋设施处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纳管排放。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木工粉尘、热压涂胶废气、生物质燃烧烟气。项目对精刨工艺产生的粉尘经中央集成系统收集,经“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采用1台2t/h的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作为热源对隧道烘干窑及热压机进行供热,产生的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和热压成型过程中收集的甲醛废气经uv光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收集粉尘、灰渣、包装桶、废砂皮纸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边角料、收集粉尘、灰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包装桶由浙江顶典工贸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砂皮纸和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10307)可知: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项目胶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排放速率要求。
项目锅炉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项目木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排放速率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厂界南侧、北侧昼间噪声监测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灰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包装桶由浙江顶典工贸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砂皮纸和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5.总量控制: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建议值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环保先行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龙泉市俊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龙泉市俊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杉木直拼板、集成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5日
联系人:周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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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