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削笔器、2.8万个硅胶保健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3-23 10:27:52 zjqxhj 301

  2021年3月20日,建设单位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削笔器、2.8万个硅胶保健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看好削笔器和成人用品市场,租赁青田县温溪工艺装饰厂位于青田县温溪镇安定东路452号厂房西边幢(租赁该幢厂房的3、4层作为生产用房,1、2层房东自用)的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1200m2,主要投资700万元购置注塑机等生产设备,采用拌料、注塑、组装等工艺,形成年产100万只削笔器、2.8万个硅胶保健杯的生产能力。

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青田宏康拉链有限公司;南侧为安定东路,隔路为联名超市;西侧为青田嘉诺机电五金经营部;北侧为青田宏康拉链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的温溪镇区,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为750米。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一天一班制(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在青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331121-33-03-063724-000),并于2020年8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产100万只削笔器、2.8万个硅胶保健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8月20日取得青田县环境保护局(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的备案通知书(2020-016)。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企业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9.3%。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削笔器、2.8万个硅胶保健杯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表,增加了一套废气处理设施,部分配件外协加工,部分注塑机未上,其他本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产能等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和注塑冷却水。

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厂区不设职工宿舍,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年排放量为38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削笔器注塑废气,硅胶保健杯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粉碎粉尘和热转印废气。

1)削笔器注塑废气

项目削笔器生产使用的塑料粒子(PP、ABS)在熔化、成型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企业在每台注塑机的投料桶处废气出口接软管,通至主管汇至光氧催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至厂房楼顶排放(项目所在厂房共5层,总共高约20m),风机设计总风量为4270m3/h,年工作时间为2400h。

2)硅胶保健杯生产中的有机废气

项目硅胶保健杯(飞机杯)生产使用的原料(TPE、ABS)在熔化、注入模具中、自然冷却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项目所用原料为高分子聚合物,化学性质稳定。废气主要来源于塑料粒子中含有的少量增塑剂、抗氧化剂等助剂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在每台注塑机的投料桶处废气出口接软管,通至主管。模具成型处和冷却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至主管。后有机废气汇至光氧催化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至厂房楼顶排放,风机设计总风量为4270m3/h,年工作时间为2400h。

3)粉碎粉尘

项目削笔器注塑产生的边角料和硅胶保健杯生产产生的边角料使用粉碎机粉碎后作为原料回用,由于粉碎的颗粒较大,企业在粉碎机进出料口设置软帘,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4)热转印

热转印加热温度不高,约为60℃左右,在此过程中基本无工艺废气产生,产生的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搅拌机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车间采用隔声玻璃,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并对高噪设备安装减振设备;生产机械噪声在厂区内距离衰减。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空包装桶由厂家定期回收作为原始用途,目前暂不废弃,不按照废弃物管理。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废塑料膜(热转印工序产生)。

1)包装废物:主要为PP、ABS等原料拆过程产生的编织袋,产生量约为1t/a,收集后由废品公司回收。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废塑料膜:热转印工序会有塑料废膜产生,年产生量约为0.01t。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项目验收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等指标浓度能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限值。

2、废气

注塑及硅胶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和参照点浓度差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包装废物收集后由废品公司回收;生活垃圾、废塑料膜、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储存、处置。

5、总量控制

本项目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总量核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建议相应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削笔器、2.8万个硅胶保健杯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青田力洋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削笔器、2.8万个硅胶保健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验收组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力洋文具验收.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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