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6000辆/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3-16 9:40:21 zjqxhj 282

20213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6000/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10104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查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经现场检查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515日在莲都区注册登记,是一家提供汽车维修保养服务的企业,租用丽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南环西路109号的部分店铺(西站北侧区块)作为本项目维修、办公用房,租用建筑面积为859m2。项目购置了举升机、四轮定位仪、喷漆处理一体房、钣金修复设备等一系列设施建成维护保养6000辆汽车的服务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12人,实行一天一班制(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南环西路109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租用店面东、南侧为丽水客运西站;西侧为南环西路,隔路为丽水市车管所;北侧为同泰家具城。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吕埠村(西北侧140m,现状为已拆迁区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3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编制了《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4月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出具的《关于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20]14号)。

企业目前已建成投入试运行,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15%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6000/年)相关设备及其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生产内容、规模、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废水主要是打磨废水和生活废水。

1)打磨废水

项目打磨工序采用湿式打磨,即向打磨面喷洒清水,产生少量打磨废水经项目设置的沉淀池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排放。

2)生活废水

本项目不设单独生活污水排污口与丽水客运西站共用公共洗浴设施。生活废水为公共设施排放,因此未对生活废水排放进行检测。

2废气

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有打磨粉尘、喷漆烘干废气。

1)打磨粉尘

少部分维修或钣金好的车辆,需要使用打磨机对受损部件进行人工打磨,打磨过程采用湿式打磨,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形式排放,并在验收期间对项目厂界污染物进行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喷漆烘干废气

项目设喷烤漆一体房,生产过程中喷漆和烤漆均在烤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通过排风机引入一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标准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施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购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

2)提倡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4固废

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刹车油、废齿轮油、废变速箱油、废旧蓄电池废电子元器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包装桶、职工生活垃圾

废机油、废刹车油、废齿轮油、废变速箱油、废旧蓄电池、废滤芯、废电子元器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焊丝焊渣、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企业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8t/a可再次利用的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不可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6000/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项目打磨排污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LAS排放浓度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排放:项目喷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标准要求;苯系物、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监测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焊丝焊渣、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零部件、废轮胎、废包装材料可再次利用的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不可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废机油、废刹车油、废齿轮油、废变速箱油、废旧蓄电池、废电子元器件、废滤芯、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丽水市博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6000/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朱栽楠

联系电话:15857805288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丽水市博特汽车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最终).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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