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2-02 9:22:35 zjqxhj 360

   202113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20210103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表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55号,项目总用地面积22114m2,通过在该地块新建生产厂房、综合楼等设施,总建筑面积16036.11m2。土建完成后,通过购置数控磨床、线切割、冲压机、震动器、热处理等设备,采用冲压、热处理等工艺开展了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

企业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55号,企业东侧紧挨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南侧为通济街,隔路为规划工业用地;西侧紧挨浙江拓美包装有限公司;北侧为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和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员工7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两班制,除了网带炉24小时运行,其他工序均在昼间,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6年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丽开经备[2016]27号)。20172月,企业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116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7]97号文件。企业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3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占1.64%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相关设备及其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设备有所增减,其他建设规模,产能、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雨污分流,项目无露天作业,厂区内雨水进雨水管道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氨气处理废水、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1)氨气处理废水

企业利用水喷淋处理产生的氨气,喷淋水主要为碱性废水,年产生量为24t/a,该类废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2)抛光废水

抛光废水主要为对工件进行抛光时所产生的废水,废水中含有金属颗粒物,企业将抛光废水内沉渣打捞后抛光水进行回用,不可回用部分则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放量为5t/a

3)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主要产生于网带炉内淬火后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发黑工段产生的清洗废水,发黑清洗工序主要采用人工冲洗。企业设立清洗区,区域下方为收集池(约30m3),清洗区周边采用钢格板,清洗时废水通过格栅进入收集池,后泵打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排放量为4500t/a

4)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道,后汇至厂区污水总排口纳管排放。最终和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水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溪。排放量为800t/a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油雾(非甲烷总烃)、氨气、金属粉尘。

1)油雾

本项目在热处理过程中有使用淬火油进行冷却,由于温度较高,淬火油部分气化,产生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企业对热处理线淬火池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进入静电高效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引至车间顶部15m高空排放,风机总量为8000m3/h

2)氨气

氨气主要由发黑过程中化学反应产生的,企业发黑槽上方安装了吸风集气罩,风机总风量为12000m3/h,捕集后的氨气送往喷淋吸收塔进行吸收处理,吸收塔吸收液为主要成分为水,常温下氨气极易溶于水,氨气经喷淋塔吸收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金属粉尘

本项目在磨削等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细小的颗粒物,主要成分为铁金属。本项目磨削工序均为湿法作业,产生少量铁末尘进入冷却液中,粉尘产生量很小,主要在作业台附近,对车间外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冲床、车床、切割机、热处理线的运行,噪声强度一般在 75~85dBA)之间;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器,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建设时尽量选用隔声材料。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金属边角料、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槽渣、沉渣、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发黑槽液、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桶。

1)金属边角料

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约为526t/a。为可再次利用的资源,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

2)污泥(HW17/336-064-17

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絮凝沉降会产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污泥产生量约10/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平阳县环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槽渣(HW17/336-064-17

各池槽渣主要为沉于底部固体渣(金属和硝酸钠等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槽渣定期打捞清除,槽渣产生量约0.4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4)沉渣

主要为抛光废水底部的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沉渣产生量约0.8t/a,收集至一般废物储存场所后出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5)废发黑槽液(HW17/336-064-17

本项目发黑槽液底部沉渣打捞后可继续回用至不可使用,约每半年更换一次,废弃的发黑槽液为危险废物,废槽液产生量为2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6)废包装物

废包装物为原材料包装物及各类配件包装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包装废物产生量为1t/a。主要成分为纸和塑料,收集至一般固废堆放处,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7)废机油(HW08/900-249-08

废机油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产生量约为2.7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8)废乳化液(HW09/900-006-09

本项目乳化液(包括线切割专用油、电火花加工液)约为每3个月更换一次,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9)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t/a,分类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10)空桶

包括空机油桶、空乳化液桶、空淬火油桶、废线切割专用油桶、电火花加工液桶、脱脂液桶等,产生量约为8.1t/a,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暂存于厂区的过程仍按照危废管理。

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均在危废仓库内暂存,危废仓库面积为10m2,库内地面经过防渗处理,设置了格导流沟通至污水收集池。各类危废进出库均做好相应台账,各类危废和仓库粘贴了相应标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的氨气、臭气浓度能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厂界东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噪声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金属边角料、沉渣、废包装物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堆放处,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污泥委托平阳县环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槽渣、废槽液、废机油、废乳化液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浙江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空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由厂家回收。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危废仓库正常上锁,地面无危废跑冒滴漏且做好防腐防渗,危废台账齐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自主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我司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目前我公司已按照现场检查意见整改完毕,并按照规范公示,我司认为可通过丽水市超泰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冲压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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