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聚醚改性环保胶黏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QX(竣)20200908,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表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7年6月,租用浙江丽水双帆纺织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18号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是一家专门从事水性材料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编制完成了《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助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7年8月29日通过丽水市环保局审批(丽环建[2017]71号)。该项目于2018年3月24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看准环保型无溶剂胶粘剂的市场前景,在对无溶剂胶黏剂的研发及技术改进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研发成功了无溶剂聚醚改性环保胶黏剂。故企业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建,通过投资400万元,购置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实施年产800吨聚醚改性环保胶黏剂项目。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18号,目前租用浙江丽水双帆纺织有限公司厂房2层共1600m2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
项目侧紧挨浙江东正皮革有限公司;南侧紧挨浙江铁霸精密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为云景路,隔路为浙江金潮实业有限公司;北侧为平谷一路,隔路为浙江佰心木业有限公司,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新增员工24人,总劳动定员34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8h生产,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9年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331100-26-03-021799-000)。2019年5月,企业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聚醚改性环保胶黏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20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聚醚改性环保胶黏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9]54号文件。企业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6.75%。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聚醚改性环保胶黏剂项目相关设备及其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内容、规模、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雨污分流,厂区内初期雨水进雨水收集池;清洗废水为原项目临时容器储存后冲洗废水,均收集后用于该产品的稀释作用,不外排。故企业产生外排的废水为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
(1)地面冲洗水
企业日常车间冲洗部位为生产区域,冲洗频率每天1次,年产生地面冲洗水废水量为60t/a。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总排水纳管,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年排放量为550t/a,该类废水进入污水总排水纳管,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溪。
2、废气
企业原有项目形成密闭搅拌和包装,基本无废气排放。本新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加热搅拌废气和擦洗废气。
(1)投料粉尘
项目投料过程中会产生投料粉尘。项目粉状物料为钛白粉、滑石粉等,由于本项目白炭黑部分为气相白炭黑,粒径较小,容易扬尘,因此如果投料过程中采用抽风集气,将加大物料损失。为减少物料的损失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在2楼设置独立封闭的投料房,投料房内设置一个密闭手工投料操作柜,投料柜下面为出料椎斗,与搅拌罐相连,正面为连有操作手套的有机玻璃屏,侧面设有开合翻板,料包手工推入至投料柜内部后,开合翻板自动关闭,然后工人在操作箱外部通过手套将粉料倒入出料椎斗,有效的避免的粉尘散逸,少量粉尘在操作间内无组织扩散后沉降,基本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2)加热搅拌废气
本项目设置独立搅拌间,内设2个加热搅拌罐,原材料在常温下均难以挥发,但由于搅拌过程中需要加热,该过程会挥发少量游离的原材料单体。本项目搅拌罐搅拌过程温度控制在约100℃,远未达到各类原材料的沸点及裂解温度,因此搅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量不大。
企业对搅拌罐在加热搅拌过程中密封抽真空,产生的废气全部随着真空泵排出,基本可做到完全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设计总风量为4000m3/h。
(3)擦洗废气
本项目擦洗采用酒精(95%乙醇)润湿的抹布对搅拌桨,搅拌罐内壁、放料口等容易粘附胶粘剂的地方进行擦洗,平均每年擦洗时间约为300h。乙醇在常温下易挥发由于项目乙醇单次使用量及年用量均较小,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擦拭时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
本项目厂区通过合理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减震、隔声措施。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空包装桶、擦洗废渣、废抹布、废隔离膜,空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
(1)废包装袋:主要为碳酸钙、白炭黑、钛白粉等包装袋,产生量为1t/a。主要成分为纸和塑料,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擦洗废渣(HW13/900-016-13):属于危险废物,使用酒精擦洗设备或地面滴漏物料过程中产生的废胶粘剂,产生量约为0.5t/a,经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3)废抹布(HW49/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使用酒精擦洗设备,将产生一定量沾有胶粘剂和酒精的废抹布,产生量约0.05t/a,经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4)废隔离膜(HW13/900-014-13):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压料机内有一层塑料薄膜内衬,避免生产过程中胶粘剂粘附在压料机上,塑料薄膜每天换一次,产生量约为0.1t/a,经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5)空包装桶(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空包装桶产生量约为36t/a,经收集后委托丽水市永峰桶业有限公司回收。
(6)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2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丽水市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聚醚改性环保胶黏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与参照点浓度差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有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企业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西侧噪声能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擦洗废渣(HW13/900-016-13)、废抹布(HW49/900-041-49)、废隔离膜(HW13/900-014-13)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空包装桶(HW49/ 900-041-49)委托丽水市永峰桶业有限公司回收。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危废仓库正常上锁,地面无危废跑冒滴漏且做好防腐防渗,危废台账齐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烟粉尘、VOCs、氨氮和化学需氧量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