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田县平桥二级水电站位于丽水市青田县东源镇平桥村,拦水堰位于下金自然村下游约50m处,厂房位于泓丰电站水库库尾右侧山脚,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0.26km2,为引水式地面厂房,发电尾水进入乌岩坑,其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引水明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电站厂房和升压站等建筑物组成。
青田县平桥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工程保留原一级坝址不变,通过布置在右岸山体引水渠道至压力前池,由压力前池开始以下部位进行改造,在压力前池至二级隧洞进口间安装Φ750压力钢管,在二级隧洞进口至出口段采用洞内铺Φ750压力钢管,在隧洞出口处分为二条管道给发电厂房二台机组供水;对二级电站原有的拦水堰坝进行保留作为生态堰坝。厂房采用原乌岩二级老厂房整修使用,长为14.4m,宽7.3m,净高度6.5m,面积102.2m2。升压站布置于厂房左侧,建设面积12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了《青田县平桥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0年9月2日取得了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田县平桥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青环建[2020]30号文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4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的6.8 %。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同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由于原工程完工较久,施工期具体影响无法追溯,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成后生态环境恢复良好。运营期对水文情势、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水资源利用的影响较小。
四、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作为附近农民肥料使用。
根据调查结果,入库河流、库区、坝后、发电尾水水质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要求,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要求。
电站厂房边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青田县平桥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工程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提供会议的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生态、环保措施要求;工程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项目基本符合水利水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