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吨废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0-11-04 17:57:55 zjqxhj 29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10月31日,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吨废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吨废钢建设项目位于青田县腊口镇石塔工业园租用浙江华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车间作为生产以及堆放场所,租用场地建筑面积1500m2购置液压废钢剪断机、金属液压打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回收1000吨废钢。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劳动定员6人,实行一天一班制(白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吨废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4月26日取得了青田县环境保护局《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吨废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通知书》(编号2020-004)。项目2020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3.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吨废钢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腊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装卸粉尘。装卸、运输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装卸、裁剪、打包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车间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杂料、生活垃圾。废杂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20201007):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

敏感点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东侧、南侧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余两侧与企业相邻未监测,夜间不生产。

敏感点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青田县宏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吨废钢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1日

联系人:卢志燕

联系电话:13205788883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青田宏盛废钢回收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