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10-30 17:18:26 zjqxhj 317

2020年10月24日,建设单位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通知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仙霞路101号,企业租用浙江永固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内部分车间作为项目生产车间(3F),租用厂房建筑面积为3000m2。通过购置全自动智能切断机、全自动电脑、剥线机、继电保护测试仪,形成年产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员工40人,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项目厂房北侧和南侧均为永固输配电的厂房,厂房1F为浙江前沿新材料有限公司,永固输配电厂区东侧为仙霞路,隔路为红日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南侧为特尔阀门有限公司;西侧为友泰电气有限公司、永继电气有限公司;北侧为惠民街,隔路为国工阀门集团。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331102-38-03-148166)。2020年7月,企业编写了《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7月22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丽开建备-开[2020]55号文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 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48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总排口,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抛光粉尘和锡焊烟尘。

抛光粉尘

项目采用小型手持式抛光机对机柜表面进行抛光,抛光工序产生少量颗粒物,基本在操作台附近沉降,对环境影响不大。

锡焊烟尘

项目锡焊采用电焊,年使用锡线2卷,产生的烟尘极少,以无组织形式扩散。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台钻、剥线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企业主要通过生产机械均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塑料、包装废物、生活垃圾。

1)废塑料:主要为电线剥皮产生的废塑料,产生量约0.6t/a,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

2)废包装物:主要为原材料拆包产生的塑料袋、纸屑等,预计产生量约为1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且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和参照点浓度差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侧、南侧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废塑料出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设一般固废暂存点。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台/套配电自动化终端及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宏能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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