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皮带轮5000万只、铝端盖1000万只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18-07-26 10:51:16 zjqxhj 2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7月5日,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皮带轮5000万只、铝端盖1000万只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分局、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治理设施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莲都区碧湖镇金牛街809号,于20177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皮带轮5000万只、铝端盖10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于20177月予以审批(环建[2017]19号)。公司购置锯料机、数控车床、注塑机、表面处理生产线等先进的生产设备,设计年产皮带轮5000万只、铝端盖1000万只,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投资情况

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皮带轮5000万只、铝端盖1000万只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皮带轮5000万只、铝端盖1000万只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铝端盖压铸工序暂缓实施)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铝端盖压铸工序暂缓实施;项目机加工设备与环评相比有所增减,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表面处理废水、发黑车间废气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隔油+两级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铁参照执行浙江省《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后,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发黑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及废塑料粗破粉尘无组织排放。因项目暂缓实施铝端盖压铸工序,故暂无压铸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

(三)噪声

通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和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槽渣、污泥、废机油、废乳化液厂内暂存,其中槽渣、污泥委托浙江明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委托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废乳化液委托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22)可知:

(一)废水

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CODCrSS、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总磷、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铁排放达浓度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气

喷淋塔排放口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氨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抛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氨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

南侧昼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东、北、西三侧与其他厂界相邻未做检测。

(四)总量控制

COD排放总量0.553t/a、NH3-N排放总量0.074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卫生防护距离

注塑、发黑车间与敏感点距离为135m,满足环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皮带轮5000万只、铝端盖1000万只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现已按验收组意见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通过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26日-8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成文  13806851677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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